欢迎访问武昌首义学院综合信息网!

武昌首义学院综合信息网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学校公文 >> 正文


发文日期: 2017-12-04 发布部门: 人事处
文    号: 院人〔2017〕33号 文件名称: 院人〔2017〕33号(关于刘媛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主 题 词: 任免职 通知 阅读次数:

院人〔2017〕33号(关于刘媛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校长批准:

聘刘媛媛任学科专业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胡容玲学科专业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媛媛教务处副处长职务。

武昌首义学院

2017年12月4日

全文下载:院人〔2017〕33号(关于刘媛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