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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8-04-04 发布部门: 教务处
文    号: 院教〔2018〕12号 文件名称: 院教〔2018〕12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实习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主 题 词: 印发 武昌首义学院 实习 工作管理办法 通知 阅读次数:

院教〔2018〕12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实习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现将《武昌首义学院实习工作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武昌首义学院

2018年4月4日

武昌首义学院实习工作管理办法

为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训练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意识,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促进学生认知生产实践过程、获得专业技能、锻炼独立工作能力,加强实习教学管理,保证实习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实习目的

(一)加强理论与实践的联系,增强学生对于社会、国情和专业背景的了解;

(二)通过考察和实践,扩宽学生视野,巩固和运用课堂教学所掌握的理论知识,了解本学科发展的状况,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增强劳动观念,培养学生的敬业、创业精神;

(四)积极探索产学研相结合的人才培养途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二条  实习类型、场所和形式

(一)实习类型

实习类型分为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社会实习(包括专业调查及社会调查)四类。

1.认识实习:学生通过实地考察,获得相关专业的感性知识,为学习专业课打下良好基础的实践教学环节。认识实习原则上应安排在市内或附近地区进行。

2.生产实习:工科类及部分艺术类专业学生通过参与生产实践,学习生产和管理的实际知识和技能,并把所学过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的教学环节。生产实习应有稳定的实习单位。

3.毕业实习:学生在毕业之前,即在学完全部课程之后到实习现场参与一定实际工作,通过综合运用全部专业知识及有关基础知识解决专业技术问题,获取独立工作能力,在思想上、业务上得到全面锻炼,并进一步掌握专业技术的实践教学形式。毕业实习可以作为与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相联系的一个准备性教学环节。

4.社会实习:文科应用类及管理类专业学生结合课程或专业方向进行的实践环节,在实践中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包括专业调查和社会调查。社会实习按培养方案中具体要求安排实习或调查时间(可根据指导教师要求,由学生自由安排业余时间进行)。

(二)实习场所

选择实习场所应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在满足实习大纲要求下力求相对稳定。提倡和鼓励各学院与选定的实习单位进行长期合作,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基地。每个专业至少应有3个及以上的签约校外实习基地。实习场所的选择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能满足实习大纲的基本要求;

2.遵循“就近安排,节省开支”的原则,各学院在选择校外实习基地时要考察实习单位的生产是否正常,管理是否比较规范,单位领导对学生实习是否重视,师生食宿是否便于安排等因素;

3.地点尽量集中。实习一般应在一个单位(场所)完成,如不能全部满足实习要求,需要到其他单位继续实习时,必须尽可能就近安排;

4.对口联系,建立长期实习基地。各单位应积极与对口企业联系,通过新技术开发、人才培训、生产管理、技术咨询等建立长期稳固的实习基地。

(三)实习形式

实习教学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场所情况,采取集中与分散实习、校内外实习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进行。

1.集中实习:以专业、班级或实习小组为单位集中安排在一个或几个实习场所,由专业教师带队并全程现场参与和指导实习工作。

2.分散实习:学生利用个人的社会资源,结合专业特长和就业意向,定向到某个单位进行实习。专业指导教师不必带队现场参与指导实习,但应通过学校实习教学管理平台、电话、QQ、微信、E-mail等方式定期指导和解答学生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第三条  实习的组织

实习工作管理实行校、院、实习基地三级管理体制,即学校教务处、各学院、实习基地三方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共同对实习工作进行管理。

1.学校教务处。全校的实习工作在分管校领导的指导下,由教务处归口管理,主要负责:

(1)审定各学院拟订的《武昌首义学院学年度专业实习计划表》(以下简称《实习计划表》,见附件1);

(2)根据学校下达的年度实习经费标准,审查各学院实习经费的预算,检查实习经费的使用情况;

(3)协调解决各学院在校内、外实习基地的建设、管理和实习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4)检查各学院实习的准备工作和实习计划执行情况;

(5)组织进行全校实习工作评估和实习工作经验交流。

2.各学院。各学院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实习工作,主要负责:

(1)负责组织各专业制订实习教学大纲。

(2)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提出对专业教学实习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要求,督促各系(教研室)选定、落实实习场所。

(3)按学校有关规定,对实习经费进行预算并报教务处审核。

(4)督促各专业教研室组织实习队领导小组,确定实习队领队。

(5)督促、检查本学院各系(教研室)各类实习工作的准备和执行情况;主持召开本学院各专业实习动员大会。

(6)实习结束后,组织学院内实习经验交流;对领队教师和指导教师进行工作考核,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3.专业所在系(教研室)。各专业实习工作由专业所在系(教研室)负责具体实施。主要负责:

(1)组织编写实习教学大纲。

(2)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做好本专业校内、外教学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选定并落实好集中实习场所。

(3)向学院推荐担任实习队领队的教师,选派实习指导教师,并组建实习队领导小组;督促、检查实习计划的制订和落实情况。

(4)对实习全过程进行质量监控,及时发现、解决实习中的问题,并向学院有关领导汇报。

4.实习队领导小组。所有类型实习,均应成立实习队领导小组,并选派专业教师担任实习队领队。采用校内实习或校外集中实习形式的专业,实习队领导小组由全体指导教师和部分学生干部(校外小组集中实习为各实习小组的小组长)组成;采用校外分散实习形式的专业,实习队领导小组由全体指导教师组成。实习队领导小组主要负责:

(1)根据实习大纲的要求,结合实习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好切实可行的实习计划,并做好实习的后勤保障工作。

(2)组织学生学习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使学生明确实习的目的、要求和考核办法。对学生进行思想动员和实习纪律、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教育,并做好外出实习的物资准备工作。

(3)认真落实实习计划。在实习中,精心安排好实习中的各个环节,圆满完成实习任务。

(4)督促学生遵守实习纪律,处理学生违纪问题。

(5)注意调查实习单位的人才需求信息,及时向系(教研室)汇报实习各阶段的工作情况,对实习工作进行总结。

5.实习基地。各学院应该充分调动和发挥实习基地在实习教学中的作用,实习基地应积极参与实习教学管理工作,主要负责:

(1)对实习生进行到岗教育,包括讲解相关规章制度、对学生实习的各项要求和必要的安全教育等。

(2)按照学校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实习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按时完成学校交派的实习教学任务。

(3)协助负责实习生日常管理,包括实习纪律检查、实习生考勤、实习生请假等,发现问题及时与学院相关人员沟通。

(4)按照学校要求,在学生实习期间,对其进行必要的理论及实践技能考核;学生实习结束,对其思想政治、专业技能、职业道德、作风纪律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的评价。

6.指导教师。各类实习均要指派指导教师,各学院应提前一个学期落实好实习指导教师,并随《实习计划表》一并上报教务处。指导教师选派要充分考虑其知识结构、年龄层次、身体状况等综合因素。实习队领队由教学经验丰富、对生产实际较为熟悉、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和管理能力的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对于初次承担实习指导任务的教师,学院应指定专人进行帮助。选派实习指导教师的师生比约为1:30。指导教师除了履行实习队领导小组的所有职责外,还应做到:

(1)以身作则,教书育人,对学生严格要求、加强指导。

(2)检查学生实习日志的完成情况,指导撰写并批阅实习报告,按实习大纲的要求,对学生的实习效果进行考核,给出实习成绩。

(3)实习期间,指导教师不得随意离开实习单位。如确有特殊原因需离开实习单位的,须由指导教师本人向实习队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实习队领队同意后报所在学院批准。学院分管副院长在做好实习工作安排、并确保该实习队至少仍有一名指导教师带队的前提下,方可批准同意其离开实习单位,并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实习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确因特殊原因,需更换指导教师的,应由系(教研室)提出书面报告,并由学院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第四条  实习大纲与实习计划书

(一)实习大纲应根据本专业培养计划中对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要求制订。实习大纲格式及相关要求参照《武昌首义学院课程教学大纲制订与管理办法》执行。

(二)实习指导小组应根据实习大纲要求编写实习指导书,实习指导书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实习目的和要求;

2.实习内容、进度计划和教学方法;

3.实习耗材需求;

4.实习的程序;

5.现场教学、参观、报告的内容与要求,实习中的操作与检查要求;

6.学生分组与时间安排;

7.实习作业与实习报告要求;

8.实习考核成绩评定方法;

9.参考书目录。

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制订后,经各学院审定并签字,在实习前一个月交教务处审批后执行。实习指导书一经批准,须认真执行,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因故必须更改时由所在学院提出意见,经教务处审查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  实习的过程管理

(一)校外集中实习的管理

校外集中实习的所有工作均在实习队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习队领队全面负责实习队的各项工作。

1.每个实习小组应指派一名学生为实习小组长,协助指导教师全面负责实习小组在实习期间的管理工作及处理实习中的其他问题。

2.指导教师应进行巡回指导和检查,并经常与实习学生保持联系,了解实习情况,及时解决他们在实习中所碰到的问题。指导教师督促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及时填写《学生工作日志》,以便及时总结实习中学习收获。

3.实习结束后,实习单位应在《武昌首义学院实习单位鉴定意见表(校外集中实习)》(见附件2-1)上签署鉴定意见,返校时,由实习小组长交给指导教师。

4.以年级、专业、班级为实习队在某一个单位进行集中实习的,由实习单位以实习队为单位统一签署实习鉴定意见。

(二)校外分散实习的管理

1.校外分散实习,应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武昌首义学院学生校外分散实习申请表》(简称《申请表》,见附件3),并由学生家长和实习接收单位签署意见(或附实习单位接收函)后,交实习队指导教师。

2.实习队指导教师应按实习大纲的要求,认真审查学生提出的分散实习申请,签署意见后报系(教研室);经系(教研室)主任和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长批准同意后执行。各学院填写《校外实习学生汇总名单》(《汇总名单》,附件4),在实习开始前一周交教务处备案,《汇总名单》复印件和《申请表》由学院归档留存。

3.指导教师应经常与实习学生保持联系 (一般每周不少于一次),了解实习情况,并及时解决他们在实习中所遇到的问题。指导教师督促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及时填写《学生工作日志》,以便及时总结实习中学习收获。

4.实习结束后,实习单位应在《武昌首义学院实习单位鉴定意见表(校外分散实习)》(见附件2-2)上签署鉴定意见,学生返校时交给指导教师。

(三)校内实习的管理

校内实习的管理由校内实习基地所在学院参照本管理细则,制订相应的实施办法,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六条 实习报告 

实习结束后,学生应对实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完成实习报告的撰写工作。认识实习、专业调查(社会调查)的实习报告内容、格式和字数由各教学单位按实习大纲的要求自行拟定,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报告的内容、格式及书写要求如下:

(一)生产(毕业)实习报告内容与格式

目录:

1.实习单位简介

2.实习的主要内容

3.专题内容分析

4.实习收获与体会

5.对改进实习工作的建议

(二)生产(毕业)实习报告书写要求

1.实习报告字数:

理、工科专业不少于4000字;经、管、文、法类专业不少于5000字;艺术类专业不少于3000字;

2.图表清晰并应符合相关规范;

3.书写应做到字迹工整。

具体要求详见《武昌首义学院生产(毕业)实习报告》(附件5)。

第七条  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

(一)学生必须按实习大纲要求,完成全部实习任务,并提交实习报告后方可参加实习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且不限于:实习报告、实习效果及实习表现等,应注重学生实习过程考核。考核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实习指导教师应根据实习教学大纲制订《武昌首义学院实践课程考核要求》(见附件6),报课程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二)实习的成绩按以下办法进行评定:

实习报告的撰写质量及实习效果(含实习中的现场答辩及实习收获,实习单位鉴定意见等)占60%;实习表现(含实习态度和遵守纪律情况等)占40%。各专业可根据本专业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并写入实习大纲中。

(三)实习的最终成绩按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89)中等(70-79)、及格(60-69)和不及格(60分以下)五级记分制评定。

(四)实习成绩不及格者,应令其重新实习,重新实习期间的费用,由学生自理。因公、因病未参加实习者,可参加下一年级的实习。

第八条  实习工作总结

实习结束后,各专业要组织交流,并写出书面总结。总结材料中应包括:实习单位的基本情况、实习的组织、实习指导书的执行情况、实习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内容,并如实填报《武昌首义学院实习工作总结表》(见附件7)。各实习队应于实习结束后两个星期内,将学生实习成绩单、实习工作总结表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后报学校教务处。

第九条  实习资料归档

实习队领导小组应在实习结束两个星期内,按如下要求做好实习资料归档:

1.教学单位资料,包括实习计划表等,每学期按学院统一整理归档,归档封面格式见附件8。

2.课程考核资料,包括教学大纲、实习学生汇总名单、实习申请表(分散实习)、实习单位鉴定意见表、课程考核要求、实习成绩单、课程达成度分析表(OBE模式)、课程达成度评价表(OBE模式)、实习工作总结等,每学期按班级统一装袋归档,档案袋封面格式见附件9。

2.学生考核资料,包括实习报告等,每学期按班级统一整理归档,归档封面格式见附件10。

实习教学档案存档到学生毕业离校后两年,到期后学院(部)可统一组织清理销毁。

第十条  实习经费管理

(一)为保证实习经费专款专用,落到实处,学校对各专业实习经费实行限额制度,学校将根据各专业实习教学特点、实习基地具体情况对各专业实习经费进行不同生均限额规定。各专业在限额经费之内组织实习教学。各教学单位要做到专款专用,超出限额部分费用,应与学生说明情况,由学生自行承担。教师在实习过程中按计划发生的费用由学校承担。实习经费主要用于学生实习费、实习讲课费、师生交通费、住宿费及部分专业实习的门票费等。

(二)实习经费的额度及报销按《武昌首义学院实践性教学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  实习的检查与评估

为了加强对实习教学的质量监控,有效保障实习教学环节质量,实习过程中和实习结束后,学校组织专人对各教学单位实习教学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一)每学期对相关教学单位的校内外实习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随机抽查。

(二)每学年对各教学单位的生产(毕业)实习的组织管理和教学质量进行评估。

1.教务处以实习队为单位,按成绩等级每个专业班级各抽查2-3名学生,并将抽查学生名单于评估前三天通知学院。

2.学院将抽查学生的生产(毕业)实习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材料包括:

(1)生产(毕业)实习日志本;

(2)生产(毕业)实习报告;

(3)其他反映生产(毕业)实习成果的材料。

3.学校组织评估小组和管理部门依据《武昌首义学院生产(毕业)实习教学质量专项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1)分别进行评估。评估的最终结果由专家评分的80%和管理部门评分的20%组成。

4.评估结束后,学校对评估结果予以公布,对实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教学简报”等形式予以通报。评估结果作为学院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实习工作管理办法》(校教〔2011〕72号)同时废止。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武昌首义学院学年度专业实习计划表

2.武昌首义学院实习单位鉴定意见表

2-1.《武昌首义学院实习单位鉴定意见表(校外集中实习)》

2-2.《武昌首义学院实习单位鉴定意见表(校外分散实习)》

3.武昌首义学院学生校外分散实习申请表

4.武昌首义学院校外实习学生汇总名单

5.武昌首义学院生产(毕业)实习报告格式(供参考)

6.武昌首义学院实践课程考核要求

7.武昌首义学院实习工作总结表

8.教学单位资料归档封面参考格式(实习)

9.实践课程考核资料档案袋封面参考格式

10.实践课程学生考核资料归档封面参考格式

11.武昌首义学院生产(毕业)实习教学质量专项评估指标体系

12.武昌首义学院生产(毕业)实习工作专项评估表

全文下载:院教〔2018〕12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实习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