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18-05-13 | 发布部门: | 学校办公室 |
| 文 号: | 院办发〔2018〕10号 | 文件名称: | 院办发〔2018〕10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2018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印发 毕业生 离校 工作实施方案 通知 | 阅读次数: |
院办发〔2018〕10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2018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加强2018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安排,确保2018届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特制订《武昌首义学院2018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学校办公室
2018年5月13日
武昌首义学院2018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2018届毕业生人数3183人,其中本科生2644人,专科生539人。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出台的多种优惠政策,抓紧就业信息的搜集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毕业生就业动态,提升大学生留汉就业创业比例,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预案。为确保今年毕业离校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武昌首义学院2018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2018届毕业生离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周进 副组长:李桂兰、金国杰、邹星庐、金鑫 成 员:各学院院长、总支副书记;校办、教务处、组织部、财务处、总务处、保卫处、图书馆、档案馆、信息技术中心、招就处、学生处、团委、设备处、宣传部、校工会、校友会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2.各学院应根据自身实际,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毕业生离校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本学院毕业生离校工作方案。 二、工作安排 (一)总体安排 6月20日(周三)下午14:00举行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仪式;晚上19:00举行毕业典礼暨欢送晚会。 6月21日(周四)毕业生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办理离校手续。 2018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工作继续遵循“提前、简化、分散,让数据多跑路,人少跑路”的原则,继续完善使用现有离校系统,学校不再集中设点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工作量大的手续如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报到证的发放由各学院分散办理,毕业生人数多的学院,有关职能部门可派专人进行协助。 (二)具体分工 1.教务处 (1)6月8日前,将毕业生名单提交招就处,并汇总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成绩; (2)6月12日前,将毕业生相关数据推送到数据中心供离校系统使用,并负责毕业生变更数据的推送工作; (3)6月16日前完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定工作并发文; (4)6月19日前将毕业证、学位证封面及内芯以班级为单位发往各学院并做好签收记录(因学业不达标或因欠缴学费而未完成学业的毕业生,暂不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待符合毕业条件后,再审核发放)。 2.组织部、校团委 (1)提前安排毕业生的组织发展工作,5月25日之前完成与组织发展工作相关的各项事宜,并与各学院联合进行毕业生的组织关系数据维护工作; (2)组织部、校团委提前一个月启动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6月20日前完成。 3.财务处 (1)5月31日前,将欠缴学费的毕业生名单提交给各学院、教务处、学生处。各学院须严格按照学校“凡未缴清学费者,一律延缓进入正常答辩环节”的规定落实该项工作; (2)6月12日前,财务处对毕业生缴费情况进行清理,并在离校系统相应项目中以“通过”、“不通过”、“待审核”进行标示。 4.总务处、设备处 总务处负责毕业晚会会场的布置安排、供电和空调系统的保障、当日班车的安排;设备处协同舞台灯光音响的调控。 5.保卫处 (1)宿管中心在6月19日前对毕业生宿舍基本状态进行普查。对存在问题的房间,及时报送房间信息至离校系统操作人员,在系统内进行标示,待问题处理后,在系统内变更为可办理离校手续; (2)6月20日前将有户口转移需求的毕业生所需资料,以班级为单位发往各学院并做好签收记录。 6.信息技术中心 6月9日前配合学生处共同完成对相关工作人员和全体毕业生使用离校系统的培训及宣传工作;及时更新离校系统中各个项目的状态情况和数据。 7.招就处 (1)6月9日前,在教务处提供的原始数据基础上审核毕业生名单并补充相关信息,将毕业生准确信息提交给财务处、保卫处、档案馆等部门; (2)6月13日,完成萃思数据上报后,通知信息技术中心将学生就业方案信息同步到数据中心、离校系统中; (3)6月21日以后若有学生改派,在省系统中修改后,再进入萃思系统中修改相应信息,并通知信息中心同步数据; (4)6月18日前,完成优秀毕业生的评定工作并发文; (5)6月20日前,将毕业生报到证分专业发往各学院并做好签收记录; (6)6月20日会同各学院组织毕业生参加学士学位授予仪式(模拟法庭14:00开始)。 8.学生处、图书馆 (1)6月8日前学生处将参加离校辅导员名单提供给信息技术中心; (2)随时关注毕业生中欠缴学费、欠还图书、欠缴滞纳金的学生,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3)将发放毕业生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毕业班辅导员。各学院毕业班相关工作人员从6月15日开始按学号登录离校系统,审核处理毕业生毕业离校相关事宜。若系统中学业标准、学费结算、图书借阅及滞纳金清算、公共财物损毁情况清理4项显示为“通过”,则可发放毕业证/学位证,无须再办理其他手续;否则,按系统提示,办理完必需的相关事宜后,再行发放毕业证/学位证。 9.宣传部 负责学位授予仪式、毕业典礼和晚会的宣传报道等相关事宜。 10.校工会 开具毕业生婚育证明。 11.校友会办公室 负责导入离校系统中的毕业生信息,做好校友统计工作。 12.各学院 6月15日,各学院毕业生辅导员获取登陆权限,在离校系统中查实毕业生离校信息后,按照学校规定时间(6月19日后)及流程发放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并在毕业生离校系统相应项目中以“通过”标示。对错发或未按规定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相关责任人,学校将进行严肃处理。毕业生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后视作离校。结业和延迟毕业的学生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学籍手续后须按期离校。除已办理留级、休学等学籍异动手续的学生外,2014级本科学生(含2016级专升本学生)和2015级专科学生最迟于6月23日前全部离校。 (三)其他事宜 1.毕业生办理相关离校手续地点: 财务处(行政楼二楼225室) 教务处(行政楼二楼214室) 图书馆(中区分馆) 保卫处(保卫处二楼综合管理科、各学生公寓) 招就处(行政楼一楼106室) 校工会(行政楼四楼411室) 组织部(行政楼四楼409室) 各学院需将各自的毕业离校集中办理点提前一周告知信息技术中心,便于布线联网。 2.6月22日前各学院完成2份毕业生成绩总表打印工作,送教务处审核盖章后,1份交辅导员归入学生人事档案。为保证毕业生人事档案能按时寄出,各学院须在6月26日前按档案馆的要求将毕业生人事档案整理完毕,在规定的时间到档案馆归档,以便做好寄发工作。 3.因特殊情况需延迟离校的毕业生,由本人书面申请,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签字,经学生处审批,报保卫处备案。 三、有关说明 1.各有关部门应根据本方案,明确责任人,按照学校有关要求提前做好各项预案,尤其涉及学校安全稳定大局的工作要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抓严抓实,坚决避免因自身工作疏忽而导致一些苗头问题扩大化、网络化、复杂化; 2.请各学院充分利用各种信息渠道告知毕业生离校工作的有关事项及要求; 3.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要提前做好毕业生文明、微笑离校的动员,加强对毕业生的“感恩师长、感怀母校”的教育。引导毕业生做好榜样,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服从管理,不酗酒,不打闹,爱护公共财物和公共卫生,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4.学生处、团委、宣传部、各学院6月份要在全校范围内做好以毕业为主题的宣传工作,利用横幅、海报、宣传栏、广播站、网站、官微等媒介宣传,营造一个热烈、快乐、温情、文明的毕业氛围; 5.各参与毕业离校工作的人员要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为毕业生主动提供服务与帮助,要微笑面对每一位毕业生,向毕业生传递一份快乐与温情。 6.以上各时间安排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