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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8-05-29 发布部门: 人事处
文    号: 院发〔2018〕19号 文件名称: 院发〔2018〕19号(关于公布《武昌首义学院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的通知)
主 题 词: 公布 教师师德 考核 负面清单 通知 阅读次数:

院发〔2018〕19号(关于公布《武昌首义学院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情操直接影响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养成,决定人才培养的质量,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准,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负面清单。经校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武昌首义学院

                             2018529

 

武昌首义学院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鄂教思政〔20107号)等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遏制和杜绝师德失范现象的发生,特制订我校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负面清单条文如下:

1.有损害国家利益、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违反《宪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错误言行;

2.在校园内传播宗教和组织开展宗教活动;

3.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或者组织、煽动他人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

4.散布虚假信息,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等人身攻击;

5.在学术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6.伪造自己或他人相关证明材料、学生成绩(单)及证书等,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学生党员发展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7.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打击报复给自己提意见的学生;

8.介绍或吸纳学生参加传销组织;

9.在校外兼职兼薪影响履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利用学校公共资源私自进行有偿教学培训,或以盈利为目的强制推销、代购教材、教辅资料或其它商品。

凡有负面清单所列行为者,教师师德考核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