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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8-09-07 发布部门: 教务处
文    号: 院教〔2018〕47号 文件名称: 院教〔2018〕47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实训教学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主 题 词: 印发 武昌首义学院 实训教学工作 管理办法 通知 阅读次数:

院教〔2018〕47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实训教学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现将《武昌首义学院实训教学工作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武昌首义学院

2018年9月7日

武昌首义学院实训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实训教学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实训教学管理工作,提高实训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实训的目的

实训是教学过程中对学生开展实际或模拟实际项目、专业技能方面的综合性、实践性训练,是检查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果的重要环节,目的是要求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

第二条  实训的分类

实训教学按照与理论教学的关系分为独立设课的实训课和理论课中的实训环节;按照时间段安排分为集中实训和分散实训;按场地的选择分为校内实训和校外实训。

第三条  实训教学工作职责

(一)教务处职责

1.组织制订实训教学规章制度。

2.负责实训教学大纲编写的总体协调。

3.组织对实训教学运行状况和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实训课程开出情况的检查,适时对实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树立典型。对实训教学和管理中存在的普遍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促进实训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院(部)职责

1.组织实训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和实训课程表等教学文件的制订和审核。每学期的教学日历、实训课程表经院(部)审查后,在开课前1~2周报教务处。

2.认真执行培养方案,保证规定的实训项目按要求开出。落实实训场所。

3.经常检查教学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实训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实训效果和质量。

4.抓好实训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实训教师的教学水平。积极培养“双师型”的实训教师,为教师参加培训和进修创造条件。

(三)系(教研室)职责

1.组织编写实训教学大纲,确定课程负责人。

2.审核实训教材(指导书)和指导教师的实训教案;安排实训指导教师。

3.按照实训教学大纲要求,组织制订实训课程的考核标准。

4.组织实训教师开展实训教学法研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改革实训教学方法和手段。做好教学法研究活动的研究内容、时间、参加人员等的记录。

(四)指导教师职责

1.按实训大纲的要求,配合课程负责人制订实训课的教学日历,经系(教研室)主任审批后,指导学生实训。

2.认真备课,写出实训教案,按要求上好每一次实训课。

3.根据仪器设备台套数和具体实训项目要求对参加实训的学生进行科学组织,合理分组。

4.认真批改实训报告,按照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评定成绩。

5.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努力掌握实训操作技能及相关仪器设备维修保养知识,不断提高实训教学水平和质量。

第四条  实训教学文件

(一)实训教学大纲与教学日历

1.实训教学大纲是实训教学的重要指导文件,是组织实施实训教学活动的重要依据,教学计划规定的实训课程都必须有教学大纲,未独立开设的实训课,其实训教学大纲附在理论课程教学大纲之中。

2.实训教学大纲由各院(部)根据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组织制订,教学大纲格式及相关要求参照《武昌首义学院课程教学大纲制订与管理办法》执行。

3.实训教学大纲经院(部)教学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执行。实训教学要严格按照实训教学大纲进行,保证实训教学秩序的稳定,杜绝实训教学的随意性,高质量地完成教学任务。

4.教学日历是教师上好实训课的重要文件,每位实训课指导教师都要有教学日历。教学日历由课程负责人组织指导教师拟定,经系(教研室)主任审批后实施。

(二)教材(或指导书)

1.实训教材(或指导书)是体现实训教学目的、内容和方法的重要载体,各实训课程均应有实训教材(或指导书)。

2.实训教材(或指导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实训目的、要求、原理、方法、步骤、所用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实验结果、数据处理、实训报告要求等。实训教材(或指导书)的内容,应符合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要求。

第五条  实训教学组织和过程管理

(一)实训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具有本专业或本门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根据课程需要,也可由校外企事业单位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担任。新任实训课的教师应先担任辅导,经过试讲、试做,系(教研室)考核合格后,方能独立承担实训课。实训指导教师的师生比约为1:30。确因师资队伍原因不能满足要求的,经院(部)同意报教务处备案,可适当增加每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

(二)指导教师要对实训目的、要求、原理、步骤、实训装置等做到心中有数,应提前5分钟到达实训场所。实训课前,任课教师和管理人员要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包括检查仪器、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检查安全设施,备齐所用材料和工具等。难度较大或新开的实训项目要进行预做。

(三)指导教师应提前一周将实训项目通知学生,并布置预习任务,学生在做实训前,教师要检查学生预习情况。

(四)学生第一次上实训课,指导教师负责宣讲学生实训守则及有关规章制度。上课期间,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实训纪律,维护实训场所清洁,不准动用与实训内容无关的仪器设备, 实训中要注意人身安全和仪器设备安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不遵守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而不服从管理的学生,教师应停止其实训,并在课后做出处理。

(五)指导教师在实训前应对实训的有关理论、方法做系统讲解。学生准备就绪,必须经教师检查许可后方可进行实训。实训中,指导教师要巡回检查,进行规范指导,不能包办代替,要让学生独立操作,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学生在实训时,应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实训记录,爱护公物,保持实训场所的安静整洁。实训结束,学生要认真检查、整理仪器设备,清理现场,经教师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实训室。如有损坏、丢失,要立即报告管理人员调查,了解仪器设备丢失、损坏原因,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报主管部门。

(七)任课教师应对学生实训报告进行认真批改。对不合格的要视具体情况要求学生重做或重写报告。实训报告成绩按一定比例记入学生的实训课程考核成绩(实训报告格式见附件1)。

(八)院(部)领导及教学管理人员,要通过听课、抽测学生操作能力、查看学生实训报告完成情况、实训记录情况、广泛听取意见等形式,了解和检查实训教学运行情况,及时反映和解决实训教学中出现的问题,以保证实训教学计划的落实。

(九)学校教务处组织专门人员不定期地检查实训场地的管理、教师实训授课、学生实训情况等,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检查结果作为考核教师授课质量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  成绩考核管理

(一)实训课成绩考核是检查学生实训课学习质量的一个重要手段。每门实训课程结束后,要组织学生进行实训课考核。实训的最终成绩,按“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五级记分制评定。每门实训工作结束后两周内,各学院(部)将该门实训课程成绩报教务处。

(二)实训课成绩考核包括平时考核成绩和课程结束考核成绩,平时考核成绩一般占总成绩的40%-60%,课程结束考核成绩一般占总成绩的60%-40%,具体的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由指导教师根据教学大纲撰写《实践课程考核要求》(见附件2)。平时考核可分为预习情况、提问、操作和实训报告完成情况等;课程结束考核应以实际操作考核为主。附属于理论课的实训环节考核成绩按一定比例计入学生相应理论课程总成绩中,具体比例由课程教学大纲确定。

(三)学生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该门课程考核资格:

1.该实训课程缺课1/3及以上者;

2.该课程未交实训报告者;

3.未完成规定的实训项目者;

4.不按实训规程操作或不听从教师指导,而导致仪器设备损坏影响正常实训教学者。

(四)非独立设课的实训考核不合格的,则该门课程总成绩直接记为“不通过”,必须经实训重修考核合格后才能再按一定比例折算为分数计入总成绩中。实训课程不设置补考环节,学生不通过必须跟随下一年级进行重修。因外出重新实训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七条  实训教学评价标准

(一)准备充分。认真编写实训课教案,做好预备实验,学生实训用的仪器设备材料完好齐全。

(二)板书规整。实训课项目、目的、原理、操作步骤及作业等板书简明完整。

(三)指导认真。指导讲解简明有效,示范操作规范正确,难点及关键环节有提示,实训过程有巡视并纠正错误、解决疑难。

(四)记录准确。仔细观察现象,准确测定数据,实事求是记录。

(五)结果分析。运用科学的理论、方法和现代测试手段,分析现象和处理数据,通过合理的逻辑推理和归纳总结得出实验结论。

(六)实训报告规范。按照专业规范绘图或分析总结。实训报告包括:题目、目的要求、原理、操作步骤、现象或数据现象(图形)、分析、推理得出结论(或分析导致实验不成功的原因)。

(七)组织严密。实训教学井然有序,学生操作规范,小组合作协调,不浪费资源,无损坏仪器设备,遵守实训守则及安全制度。

(八)评阅认真。教师认真批阅实训报告,并做好评讲,注意学生实训报告的整理保存。

第八条  实训教学档案管理

实训教学档案是总结和改进实训教学的重要资料。实训课程结束两周内,指导教师应按以下要求整理好实训教学资料并上交院(部)归档。

(一)课程考核资料,包括教学大纲、课程考核要求、平时成绩登记表、实训成绩单、课程达成度分析表(OBE模式)、课程达成度评价表(OBE模式)、实训工作总结等,每学期按班级统一装袋归档,档案袋封面格式见附件3。

(二)学生考核资料,包括学生实训报告(实训成果)等,每学期按班级统一整理归档,归档封面格式见附件4。

实训教学档案存档到学生毕业离校后两年,到期后学院(部)可统一组织清理销毁。

第九条  实训工作评估程序

为了加强实训教学的质量监控,有效保障实训教学环节的质量,学校每学年对各院(部)开设的实训教学工作进行评估,程序如下:

(一)每学年教务处以课程为单位,按优、良、中、及格等成绩等级各抽查2~3名学生,并将抽查学生名单提前通知院(部)。

(二)院(部)将抽查学生的实训材料报教务处。材料包括:

1.学生实训记录;

2.学生实训报告;

3.其他相关反映实训成果的材料。

(三)学校组织评估小组和管理部门依据《武昌首义学院实训教学质量专项评估指标体系》(附件5)分别进行评估。评估的最终结果由评估小组评分的80%和管理部门评分的20%组成。

(四)评估结束后,学校对评估结果予以公布,对实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教学简报”的形式予以通报。评估结果作为院(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条  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实训教学工作管理办法》(校教〔2011〕74号)同时废止。

附件:1.武昌首义学院实训报告格式(供参考)

         2.武昌首义学院实践课程考核要求

         3.实践课程考核资料档案袋封面参考格式

         4.实践课程学生考核资料归档封面参考格式

         5.武昌首义学院实训教学质量专项评估指标体系

         6.武昌首义学院实训教学工作专项评估表

全文下载:院教〔2018〕47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实训教学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