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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8-09-10 发布部门: 教务处
文    号: 院教〔2018〕49号 文件名称: 院教〔2018〕49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课程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主 题 词: 印发 武昌首义学院 课程设计 管理办法 通知 阅读次数:

院教〔2018〕49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课程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现将《武昌首义学院课程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武昌首义学院

2018年9月10日

武昌首义学院课程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课程设计是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在教师指导下对学生进行专业实践动手能力的阶段性训练环节,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课程设计的教学工作,对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实现专业培养目标有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课程设计教学环节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课程设计的教学目的

各专业须根据专业及课程特点认真开展课程设计教学工作,其目的在于:

(一)巩固、深化和扩展学生所学理论知识,加强理论与实际的融合,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通过实践,使学生掌握项目设计的基本设计思想、步骤和方法,提高综合设计能力。

(三)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

第二条  课程设计的组织管理

课程设计教学工作在分管副校长领导下,实行学校、学院(部)、系(教研室)三级管理。

(一)教务处负责全校课程设计的总体协调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对全校课程设计教学工作进行宏观管理;

2.负责制订和完善与课程设计环节有关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3.组织对课程设计过程、质量及管理工作的检查;

4.协调处理课程设计教学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二)各学院(部)全面负责本学院(部)课程设计的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制订学院(部)课程设计管理工作细则,审批课程设计教学大纲;

2.具体组织和管理课程设计工作,监督检查课程设计的进展情况及完成质量,并及时处理课程设计中出现的问题;

3.认真进行课程设计工作总结,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  

4.组织研讨课程设计教学改革,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探索加强课程设计教学管理的途径和方法。

(三)系(教研室)工作职责

1.组织编写课程设计教学大纲、课程设计教材和指导书等教学文件。教学大纲格式及相关要求参照《武昌首义学院课程教学大纲制订与管理办法》执行;

2.安排指导教师,审定课程设计题目和任务书;

3.组织课程设计成绩评定工作;

4.检查课程设计质量,对课程设计过程进行检查和监控;

5.认真进行课程设计工作总结;

6.教学文档的整理及归档工作。

第三条  课程设计的基本类型

根据各学院(部)专业及课程的特点,本办法所指课程设计包括五种类型,其基本内容为:

(一)设计型:要求学生根据课题要求,编写出设计说明书,指出课程设计所用理论依据、选题来源、课题意义,并完成一定量的图纸,图纸的数量和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和专业的设计要求。

(二)实验型:要求学生能独立制订实验方案,且方案设计合理、科学、可重复验证,难度适中;独立完成实验报告,并有一定的理论分析和必要的设计计算。

(三)计算型:要求学生能独立制订设计方案和逻辑流程,且计算内容具有一定的专题性;报告给出详细的计算方法,且参数合理、方法正确;能够编写出一定数量的计算机程序,并完成一定数量的上机计算。

(四)调查型:要求学生能独立制订调查方案,且方案合理、具有现实意义;能选用适当的调查方法,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撰写出详实的调查报告。

(五)论文型:要求学生能融会贯通所掌握的知识,合理利用图书、网络等教学辅助工具,系统、明确、完整地解决论题所包括的主要问题,文理通顺,合乎论文格式,并体现出一定的独立研究能力。

第四条  课程设计的基本要求

(一)课程设计选题要求

1.选题应满足教学基本要求,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向,要遵循培养方案和课程设计大纲的相关要求。

2.选题的深度、广度和难易度要适当,使学生在课程设计教学环节时间内经努力能够完成任务。

3.选题应尽量覆盖本课程教学的主要内容,围绕主要知识点对学生进行综合实践训练,并给学生留有充分思考的空间,培养创新能力。

4.选题应尽可能有工程或实际应用背景,体现综合性、创新性、可操作性。

5.课程设计题目由指导教师拟定,并经系(教研室)审定。学生亦可申报课程设计的题目,但须经指导教师和系(教研室)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课程设计质量要求

1.课程设计任务书质量要求

(1)课程设计任务书一题一份,由指导教师编写,在布置课程设计任务之前印发给学生。多人做同一题目的,每人应有明确分工,或使用不同方案、不同参数完成。

(2)课程设计任务书应包括设计题目、设计任务、原始资料、工作计划、所需相关资料及设计成果要求等内容。

(3)课程设计任务书具体格式由指导各门课程设计的系(教研室)负责制订,参考格式详见附件1。

2.课程设计成果质量要求

(1)学生在完成任务书中所要求的课程设计作品和成果外,需撰写课程设计报告(见附件2):对于设计型、实验型、计算型的课程设计,要撰写课程设计说明书1份(不少于2000字);对于调查型、论文型的课程设计,要撰写一篇完整的调查报告或论文(一般不少于3000字)。

(2)课程设计说明书(调查报告)应包括设计(调查)任务分析、设计(调查)方案的确定、具体设计(调查)过程的描述、结论等几方面,或按照指导教师提供的提纲进行写作。论文应符合专业学术论文规范。

(3)课程设计说明书(调查报告/论文)要求简洁、通顺,设计计算正确,图纸表达内容完整、清楚、规范,数据、资料真实可靠,软件程序运行良好。

(4)学生应独立完成各自设计说明书(调查报告/论文)的编写,即使同组学生在设计(调查/论文)过程中经过讨论得到的共同设计(调查/论文)结果也应独立表述。

各学院(部)可在上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专业学科特点制订具体的课程设计要求与评分标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指导教师资格:

课程设计的指导教师必须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初级职称者一般不能独立承担指导工作。

2.指导学生人数:

指导教师指导课程设计的人数,视课程设计类型不同进行安排:

(1)设计型、实验型、计算型、调查型课程设计,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一个自然班。确因师资队伍或实验场地原因,一个教师必须带两个及以上自然班的,由教学单位提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执行。

(2)论文类课程设计,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

3.指导教师职责:

(1)根据培养方案的安排和课程设计的要求选择课程设计题目,拟定课程设计任务书,做好课程设计的各项准备工作。

(2)课程设计开始前向学生下达课程设计任务书,认真讲解设计要求、进度安排、指导时间、考核方式、注意事项等,并提供课程设计相关参考资料,课程设计正式开始前检查学生的准备情况。

(3)课程设计中,严格要求学生独立完成任务,以达到教学的基本要求。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在指导方法上应立足于启发引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新能力。在指导过程中,应做好学生考勤、答疑、个别辅导、进度控制、质量检查等工作。课程设计完成后,应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于课程设计结束一周内交开课学院(部)存档。

(4)坚守岗位,在指导课程设计期间,一般不应出差,确因工作需要出差,必须经学院(部)主管领导批准,并委托相当水平的教师代理指导。

(四)对学生的要求

1.要有勤于思考、刻苦钻研的学习精神和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学习态度。

2.必须独立完成课程设计任务,严禁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找人代做等行为,一经发现,一律按不及格记成绩,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3.掌握有关课程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概念清楚,方案合理,数据可靠,计算正确,图纸(图表)符合标准,设计说明书(调查报告/论文)撰写规范。

4.严格要求、自觉遵守纪律,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完成设计。缺勤累计时间超过实际设计时间三分之一及以上者,课程设计成绩按不及格处理;不服从指导教师的安排,违反纪律,影响设计工作正常进行者,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设计工作,成绩以零分记。

第五条  课程设计的成绩考核

(一)学生的课程设计成绩由平时成绩(含设计表现、出勤率、答辩情况等)和业务考核成绩[设计说明书(调查报告/论文)、绘制的图纸、编辑的软件、制作的模型等设计成果的完成及质量情况]两部分组成,均按百分制记分。平时成绩、业务考核成绩的构成比例根据课程设计教学大纲确定,一般平时成绩占40%-60%,业务考核成绩占60%-40%。

(二)指导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制订课程考核要求(格式见附件3),及时评定成绩,必要时可组织答辩小组,通过答辩进行成绩评定。

(三)课程设计的成绩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等五个等级。评为优秀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总人数的20%。课程设计考核不及格的学生应跟随下一年级进行重修,重修期间的耗材费用由学生自己承担。

第六条  课程设计的质量监控

(一)课程设计过程中,各教学单位应加强检查,每门课程设计期间,至少组织一次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学校成立课程设计教学质量专项评估小组,每学年对全校课程设计进行专项评估工作,程序如下:

1. 教务处以课程为单位,按优、良、中、及格等成绩等级每个专业班级各抽查1~2名学生,并将抽查学生名单于评估前三天通知学院(部)。

2.学院(部)将抽查学生的课程设计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材料包括:

(1)课程考核说明;

(2)课程设计任务书;

(3)课程设计报告;

(4)课程设计作品原件或图片等其他反映课程设计成果的附件材料。

3.学校组织评估小组和管理部门依据《武昌首义学院课程设计教学质量专项评估指标体系》(附件4)分别进行评估。评估的最终结果由专家评分的80%和管理部门评分的20%组成。

4.评估结束后,学校对评估结果予以公布,对课程设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教学简报”的形式予以通报。评估结果作为学院(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七条  课程设计教学档案管理

课程设计教学档案是总结和改进课程设计教学的重要资料。课程设计结束两周内,指导教师应按以下要求整理好课程设计教学资料并上交院(部)归档。

1.课程考核资料,包括教学大纲、课程考核要求、平时成绩登记表、课程设计成绩单、课程达成度分析表(OBE模式)、课程达成度评价表(OBE模式)、课程设计工作总结等,每学期按班级统一装袋归档,档案袋封面格式见附件6。

2.学生考核资料,包括课程设计任务书、课程设计报告(成果)等,每学期按班级统一整理归档,归档封面格式见附件7。

课程设计教学档案存档到学生毕业离校后两年,到期后学院(部)可统一组织清理销毁。

第八条  附  则

(一)学生的课程设计报告按封面、设计说明书(调查报告/论文)、图纸(按A4规格折叠)、成绩评定表、实物照片贴页(实物照片贴在A4复印纸上)的顺序装订,在学院(部)教学档案室存档。

(二)少数特殊专业不适宜采用本办法的,由相关学院(部)提出具体管理办法报教务处批准后施行。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课程设计管理办法》(校教〔2011〕71号)同时废止。

附件:1.武昌首义学院课程设计任务书格式(供参考)

2.武昌首义学院课程设计报告格式(供参考)

3.武昌首义学院实践课程考核要求

4.武昌首义学院课程设计教学质量专项评估指标体系

5.武昌首义学院课程设计教学质量专项评估表

6.实践课程考核资料档案袋封面参考格式

7.实践课程学生考核资料归档封面参考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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