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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8-09-20 发布部门: 教务处
文    号: 院教〔2018〕56号 文件名称: 院教〔2018〕56号(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事故通报(二))
主 题 词: 教学事故 通报 阅读次数:

院教〔2018〕56号(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事故通报(二))



 

2018年9月16日,《微积分A2》课程补考考试中,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孟骏老师未按监考要求履行监考职责。

根据《武昌首义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院教〔2016〕60号)文,附件一之第一条第六款规定,认定为一般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孟骏通报批评处分,并予以经济处罚200元。

武昌首义学院

2018年9月20日

全文下载:院教〔2018〕56号(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事故通报(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