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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8-09-29 发布部门: 教务处
文    号: 院教〔2018〕64号 文件名称: 院教〔2018〕64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主 题 词: 教材 建设与管理 暂行办法 通知 阅读次数:

院教〔2018〕64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现将《武昌首义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武昌首义学院

2018年9月29日

 

武昌首义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我校教材建设和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保证,各级领导都应对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提高认识,加强管理。

第三条 高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是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严把教材质量关。我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为依据,以专业应用能力培养为导向,全面提高教材建设与管理水平,保障人才培养质量。 

第二章 组织与领导 

第四条 教材建设实行学校、教学单位两级管理。教务处是教材建设与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包括组织各级规划教材的立项申报和选用审批工作;组织各级教材评优;落实教材建设的有关政策等。 

第五条 各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本单位教材编写规划和教材选用计划;审核教材选用质量;组织本单位教材立项申报;负责向学校推荐优秀教材;指导本单位教材研究和评价工作等。 

第三章 教材建设

第六条 建设原则 

(一)立德树人原则。编写教材应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应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 

(二) 适用性原则。教材建设要符合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对接产业链和行业链,以知识体系新、理论知识牢和实践能力强为原则。

(三)突出重点原则。基于OBE教育理念,重点以对毕业要求支撑度高的课程、专业核心课程等为依据编写教材,注重编写专业应用能力培养的特色教材,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鼓励编写以教学改革成果为素材的教材和反映学科专业特色及优势的高水平系列教材,确保教材质量。

(四)分类建设原则。按照国家级规划教材-省(部)级规划教材-校本特色教材三级、理论-习题-实践三类做好教材建设规划,提高教材建设质量。

第七条 编写要求 

(一)反映现代教育思想观念、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改革成果,符合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对人才培养的需要。

(二)注重以应用能力培养为导向,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要求,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三)体现改革精神,反映本学科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新知识、新成果、新成就、新技术。正确阐述本学科的科学理论,理论联系实际,既要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又要有较强的教学适用性。 

(四)教材内容要以最新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质量标准)为依据,有效保证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五)教材编写规范性要符合国家标准,书稿扉页上应列出编者姓名和工作单位以及审稿人姓名和工作单位。

(六)编者应尊重他人的知识成果和著作权,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著作内容或知识成果。 

(七)编写教材原则上须有讲义试用阶段,且教学效果良好。 


第八条 编审制度 

自编教材的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负责全书统稿,对书稿质量负全责。主编教师原则上应为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有三年及以上相关课程教学经验的教师,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掌握教学规律,了解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勇于创新的精神。主编原则上应承担不低于总字数20%的编写任务,不得挂空名。主编或编写组聘请主审对教材的质量进行审查,并给出书面审查意见。主审人原则上应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熟悉专业情况、治学态度严谨,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 

第九条 教材出版后应在教务处备案,使用后编者应进行质量追踪调查,作为后续教材修订、补充的参考。 

第十条 教材出版后,可参加教学成果奖(教材)评选,没有备案的教材不得参加学校教学成果奖(教材)评选。 

第四章 教材选用

第十一条 教材选用要求和原则

(一)教材选用应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必须使用国家统编教材。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相关的人文社科类课程,必须使用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编写并出版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三)适用原则。教材选用应符合我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层次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所选用的教材深度适宜,分量恰当,注重对学生实践应用能力的指导,有利于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

(四)优先原则。对教学内容相对稳定的课程,优选国家及省部级规划教材、优秀教材,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以及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对技术更新快、应用性强的课程,应优先选用先进的新版教材。

(五)选用引进教材要遵守国家出版物进口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选用的引进教材的科学性和价值导向正确,选用引进原版教材的课程必须指定至少一本相应的中文参考教材。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制、使用引进教材。

(六)同一门课程原则上应使用同一教材, 教学改革试点课程除外。

第十二条  教材选用管理

(一)教材选用计划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组织制订,各教学单位负责具体选用工作。每年5月份开始预订本年度秋季教材,11月份开始预订下年度春季教材。特殊情况可单独预订教材,但须至少在开课前一个月提出申请。

(二)各教学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对本单位选用的教材进行审定,未经审定、批准的教材,不能选用。

(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对全校的教材选用进行监督,研究并及时解决教材选用工作中的问题。

(四)各门课程所选用教材应相对稳定。如因教学改革等其他原因需要更改的,须经教学单位审核后报学校教务处核准。

第十三条  教材选用程序

(一)任课教师或课程负责人根据课程教学大纲提出选用教材(含自编教材),由系(教研室)集体研究审定,报教学单位审批后,教务员汇总填写《武昌首义学院课程教材选用表》,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报教务处。

(二)教务处组织各教学单位教务员,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开展教材订购计划制订工作。具体工作程序,遵照学期教材计划制订通知。

(三)教务处汇总各教学单位教材信息,核查无误后报学校采购部门统一订购。

(四)教材选用计划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动。若因教材出版发行不及预期、出版社无预定教材供货或供货数量不足等原因,确需更换或取消教材选用计划的,需填写《武昌首义学院课程教材选用计划变更申请表》,并按程序报本单位再次审定、批准方可变更。

第十四条  选用教材的检查

教务处每学期初对各教学单位教材选用计划制订以及学生用教材的发放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各教学单位学年度工作考核。

第五章 教材研究与评优

第十五条 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材研究立项,不断提高教材编写及选用质量。教材研究包括:对各专业培养人才的基本规格和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研究;对教材内容、体系和结构的研究;新版教材的推荐、评价;教材编写及使用经验交流;对国内外先进教材的比较研究;教材管理的研究等。 

第十六条 为鼓励教师编写高水平应用型教材,学校将定期评选教学成果奖(教材)。推荐校级优秀教材申报国家级、省部级优秀教材。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教材选用管理办法》(校教〔2007〕28号)同时废止。

 

附件1:武昌首义学院课程教材选用表

      2:武昌首义学院课程教材选用计划变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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