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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8-12-03 发布部门: 学生处
文    号: 院学〔2018〕13号 文件名称: 院学〔2018〕13号(关于做好班主任工作的实施意见)
主 题 词: 做好 班主任工作 实施意见 阅读次数:

院学〔2018〕13号(关于做好班主任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就我校班主任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班主任的选聘配备工作

班主任应从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教师中选聘,原则上应具备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广大教师要把担任班主任工作作为教书育人应尽的责任,积极主动承担这一光荣任务。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班主任的选聘工作,必须坚持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标准,把德才兼备、乐于奉献、潜心教书育人、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的人员选聘到班主任队伍中来。专任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原则上要有担任班主任等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经历,且考核合格。

做好班主任的选聘配备工作,是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基础。班主任的选聘要在学校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教师本人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报学校人事处审核,经学生处和各学院党总支研究决定具体所带班级,报学校审批。

获得学校审批后,每名班主任管理1—2个班级,其任期不得少于1年。任期内班主任须在学院党总支领导下,协助辅导员做好各项工作。

二、班主任的工作职责

班主任应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重大政治问题上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及高校的稳定。配合辅导员负责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对学生加强思想引导、专业辅导、生活指导、心理疏导及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一)抓好学生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从班级实际出发,组织学生开展各种适合大学生特点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二)加强学风、班风建设,对学生选课及学习方法等进行指导,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确立正确的成才目标。任期内促进所带班级学生平均成绩有所提高。

(三)抓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学生的素质测评、思想品德评定、先进评比和奖学金、贷款及困难补助的评定,抓好文明宿舍建设等工作。

(四)协调相关资源,帮助指导学生参加专业学习和第二课堂,指导学生开展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科技创新活动。

(五)及时了解掌握学生基本情况,关心学生健康成长。经常与所负责班级的学生开展交心谈话,关心学生的成长,积极配合辅导员做好困难学生的思想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协助辅导员处理好学生中发生的各种紧急事件,维护校园的稳定和谐。

(六)协助学院党总支选配、考察和培养班级干部,指导学生干部开展工作,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

三、班主任队伍的培养培训工作

制定班主任培训规划,建立多形式的培训体系,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坚持日常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学校培训与学院培训相结合。重点组织班主任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时事政策,学习掌握管理学、教育学、社会学和心理学以及就业指导、心理辅导、学生事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积极组织班主任参加社会实践和学习考察;定期组织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使班主任开阔视野,拓展思路,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班主任的工作考核

(一)考核内容

1.学生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班主任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议。

2.学院结合学生评议情况,从班风、学风、学业指导、文明素质养成、日常工作实绩以及配合辅导员、学院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二)考核方式

1.班主任的考核与学校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同时进行,由所带学生班级隶属的学院组织实施。

2.主要听取班主任工作汇报、查看班主任工作总结、考察班主任日常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考核结果

1.班主任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级:优秀,指完成工作任务且成绩突出;合格,指能够完成工作任务;不合格,指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且工作质量不高。

2.对平时工作不负责任、敷衍了事、很少深入班级学生中的班主任,经学院、学生处一致认定,取消其班主任资格;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班主任津贴,同时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3.学院对班主任的考核结果报学生处审核后,交人事处备案。

五、切实落实班主任的待遇

(一)学校积极为班主任获取工作信息和资料提供方便。

(二)班主任在晋升专业职务职称时,要充分考虑其担任班主任的工作经历和业绩。

(三)班主任的通讯补助为每班100元/月,每月连同工资同时发放;

(四)班主任表彰奖励纳入学校教职工表彰奖励体系中,对于成绩突出者,学校授予“优秀班主任”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五)各学院要为班主任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解决后顾之忧,支持班主任全身心地投入工作。

六、附则

本实施意见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武昌首义学院关于做好班主任工作的实施意见》(院学〔2017〕8号)同时废止。

武昌首义学院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