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 2019-06-05 | 发布部门: | 人事处 |
文 号: | 院人〔2019〕8号 | 文件名称: | 院人〔2019〕8号(关于开展武昌首义学院2019年度暨第一届“首义师德师风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
主 题 词: | 开展 第一届 首义师德师风 标兵 评选活动 通知 | 阅读次数: |
院人〔2019〕8号(关于开展武昌首义学院2019年度暨第一届“首义师德师风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一批具有高尚师德的先进典型,营造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良好氛围,参照湖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十佳师德标兵”选树办法,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2019年度暨第一届“首义师德师风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坚持以德为先,以教为本;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2.近三年来已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综合表彰(如湖北五一劳动奖章、楚天园丁奖等)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评。
二、评选范围与名额
1.评选范围: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一线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辅导员,且近三个学年年度考核等级均在合格及以上。
2.评选名额:全校1-3名。
三、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信仰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积极传播者。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于律己,清廉从教;坚守学术规范和学术良知,潜心问道,恪守学术诚信。
3.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遵循教育规律,真心关爱学生,真诚倾听学生呼声,积极回应学生关切,建立融洽师生关系。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自重自爱,作风正派,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用好课堂讲坛等校园阵地,自觉抵制错误思想、不良风气及不文明现象,以实际行为为学生指引成长方向。
4.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认真履行社会与岗位责任,积极贡献聪明才智,树立正确义利观;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事业心,治学严谨,业务精湛,受到同行和社会的广泛赞誉。
5.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积极奉献社会。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或管理、服务)方式、方法,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理念和教育技能,在教学、科研中成绩显著。
四、评选程序
1.基层推荐。各单位组织民主评议,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1名人选,并在本单位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填写《“首义师德师风标兵”推荐表》(见附件),撰写典型模范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上报人事处。
2.综合评议。人事处、校工会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审,并会同宣传部、学生处在全校师生范围内开展活动宣传和民主评议活动,最终形成综合评议结果,上报学校。
3.学校审批。学校召开校长办公室或党政联席会议对综合评议结果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本年度“首义师德师风标兵”人选。
4.校内公示。评选结果在校内公示五天
5.发文公布。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下发文件。
五、表彰奖励
1.对于当选教师,学校发布表彰决定,授予“首义师德师风标兵”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同时颁发奖金3000元。
2.被授予“首义师德师风标兵”荣誉称号的教职工,优先参评年度“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并优先作为湖北省“荆楚好老师”、“十佳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等评选活动的候选人向上级推荐。
六、时间安排
1.基层推荐:各单位在6月18日前完成民主评议、推荐及公示,并于6月20日前将单位公示情况、推荐表、个人事迹等相关材料(包括电子版)上报人事处。
2.综合评议:有关职能部门在6月28日前完成初审和民主评议,在7月2日前将综合评议结果上报学校。
附件:“首义师德师风标兵”推荐表
武昌首义学院
2019年6月5日
附件:
“首义师德师风标兵”推荐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籍贯 | |||||
所在单位 | 政治面貌 | 进校时间 | ||||||
文化程度 | 职称 | 岗位/职务 | ||||||
何年何月受到何种表彰 | ||||||||
工作简历 | ||||||||
主要事迹(500字以内): | ||||||||
所在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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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议结果 | 人事处(签章) 校工会(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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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审批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