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19-06-10 | 发布部门: | 学校办公室 |
| 文 号: | 院发〔2019〕35号 | 文件名称: | 院发〔2019〕35号(关于成立“武昌首义学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成立 人民调解 委员会 通知 | 阅读次数: |
院发〔2019〕35号(关于成立“武昌首义学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根据《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湖北省人民调解规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77号)等文件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武昌首义学院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处理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事宜。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任:邹星庐
副主任:校工会主席
组员:校工会、学生处、人事处、教务处、保卫处、学校办公室负责人
秘书:陈琼
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工会,由校工会负责人兼任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工作保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做好涉及教职工、学生权益保护调解工作。
武昌首义学院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