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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9-06-26 发布部门: 教务处
文    号: 院教〔2019〕42号 文件名称: 院教〔2019〕42号(关于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管理严重责任事故的通报)
主 题 词: 教学管理 严重 责任事故 通报 阅读次数:

院教〔2019〕42号(关于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管理严重责任事故的通报)



全校各单位: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期间,教务处在抽查各教学单位课堂教学运行情况时,发现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系安排在学校计算机中心的专业课上机教学环节大面积存在套排课现象:课表为按自然班分课堂由3名教师指导,实际上课为3个班合班,只有理论教学主讲教师1人指导。

事故发生后,教务处紧急成立调查工作小组,经综合调查,现查明在2018-2019学年度的教学运行过程中,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存在以下问题:

1.在排专业课(含上机教学环节课程)上机课前,教务员张复联请课程群负责人程海英排计算机系所有上机教学任务。2018年5月、12月,在排2018-2019-1、2018-2019-2两个学期的上机课前,课程群负责人程海英组织计算机系任课教师召开会议,采用按照理论课合班上、上机环节分班挂名套排的方式,安排了这两个学期专业课的教学任务;

2.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2019学年两个学期含上机环节的专业课程,上机环节指导教师均未填写教学任务书;

3.2018-2019学年,排课在学校计算机中心的含上机环节的专业课上机,课表中排的是按自然班分班上课,但实际上机课堂教学任务中绝大部分课堂是理论课教师1人指导,其他2名教师只挂名,未到课堂指导;然而,2019年1月份以来,学校是按教务系统中课表安排的教学任务计算工作量并发放2018-2019学年度课酬,且课酬已按月发放到位。

上述问题暴露出信息学院教学运行管理混乱,教学管理人员履职存在严重失误,教学过程监控缺位。根据校、院(部)两级管理责任分工,“系办专业”体制改革工作职责,参照《武昌首义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认定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发生了教学管理严重责任事故,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对该院相关人员作如下处理:

副院长王育勤,自身又担任有套排课的教学任务,了解情况后未及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未向学院和教务处汇报,导致事故未能得到及时制止,领导不力,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教务员张复联,根据学校《系(部、基地)办公室教务员岗位职责》第1条,《武昌首义学院课程安排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2项、第三条第(一)款第1项,上机课排课环节存在程序错误,上机环节未下达任务书,与课表不匹配,给予警告处分;

课程群负责人程海英,未经学院、学校批准,擅自违规组织教师挂名套排课,根据《武昌首义学院教研室主任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四)款、(五)款,同时参照《武昌首义学院教学事故认定标准》第二条第3、4款,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给予警告处分;

课程群负责人刘智珺、金兰,个人岗位职责履行不到位,了解情况后未及时制止并向学院、学校汇报,导致事故未能得以遏制,根据《武昌首义学院教研室主任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四)款、(五)款,予以全校通报批评;

所有涉及套排课的老师,要退回所有套排课多取得的工作量所对应的课酬,责令其认真学习学校有关教学管理规定,提交学习心得,并取消2018-2019学年度教学评优评先资格,由学院在学年度考核时据实处理。

希望全校各单位引以为戒,认真执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武昌首义学院

2019年6月26日

全文下载:院教〔2019〕42号(关于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管理严重责任事故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