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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9-06-26 发布部门: 教务处
文    号: 院教〔2019〕45号 文件名称: 院教〔2019〕45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课程建设与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主 题 词: 印发 课程建设 评估办法 通知 阅读次数:

院教〔2019〕45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课程建设与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现将《武昌首义学院课程建设与评估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武昌首义学院

2019年6月26日

 

武昌首义学院课程建设与评估办法(试行)

课程是高等教育的核心,是学科专业建设的基础,是实现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主要途径。重视课程建设,提高每一门课程的教学水平是高校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性基础工作。课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关系到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和课程评价等领域。为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好地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强化OBE教育理念,使课程建设更加规范和科学,促使每一门课程的教学水平达到既定的目标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与建设目标

(一)课程建设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等教育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学校的定位和专业培养方向,树立课程体系整体优化的意识,明确各门课程在实现专业毕业要求中的地位和作用,并通过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与时俱进,不断完善课程结构,使课程的实施成为学生掌握知识、发展能力和提高素质的过程。

根据教学改革发展形势,学校课程建设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常规课程建设;二是“质量工程”系列课程(如在线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线上+线下混合式金课等)建设。

(二)课程建设目标

常规课程方面,通过课程建设与评估,实现学校所有课程合格,并在此基础上,通过有重点的建设,形成一批优质课程;“质量工程”课程方面,结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政策导向,在优质课程中遴选建设一批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如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线上+线下混合式金课等,具体由学校另行发文)。充分发挥优质(精品)课程的示范辐射作用,实现课程资源开放共享,形成符合我校应用型办学定位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优质课程(群)。

二、课程建设的基本原则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专业毕业要求、创新创业教育基本要求、专业国家质量标准和专业培养方案,以及教育教学发展改革的需要建设。

(一)坚持需求导向。积极服务“一带一路”、“中国智造”、“互联网+”、“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国家省市重大发展战略,主动适应新经济、新产业、新技术的发展,对接行业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严格质量标准。遵循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工科专业还应遵循国家工程教育认证标准),优化课程体系,注重课程的有效衔接,将毕业要求分解落实到课程体系和教学环节之中,建立毕业要求二级指标与相关教学环节关联矩阵。

(三)突出特色优势。依托学科优势,突显专业特色,将专业特色融入到课程体系中,设置科学合理,具有系统性、前瞻性、特色鲜明的专业教育课程。

(四)深化教学改革。推进课程教学信息化建设,实施混合式课堂教学改革,加强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进一步深化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与创新,注重学生能力和素质的培养。

(五)强化创新创业教育。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各专业按培养目标设置创新创业相关课程和实践环节,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六)实行分类培养。课程的设置与建设,要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和行业产业转型升级,满足多元化人才需求、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对接大学招生制度改革,科学设置普通本科、中职生本科、专升本等不同生源的课程体系,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本科人才。

(七)加强校企协同。加强校企合作、开展协同育人,有效保障实践教学的开展和学生应用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

(八)广泛征求意见。邀请相关主管部门、行业企业代表、教师、学生等相关利益方参与课程建设,广泛调查与研究,综合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科学设置专业课程模块,完善和优化课程体系。

三、课程建设的内容

(一)编制内容适当、格式规范的课程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要按照整体优化的精神,围绕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明确本课程的目标及其在课程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要处理好本课程教学内容与相关课程之间的分工和衔接,既要注意防止单纯追求自身局部体系的完善而产生不必要的重复,又要注意防止疏漏某些必要知识的传授和能力的培养。基础课教师在确定教学内容时要充分考虑后续课程的需要,以保证学生获得系统完整的学科知识。

(二)选用或编写合适的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

教材的选用或编写要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适应性强。课程要优先选用获国家级、省(部)级奖的“优秀教材”、“教育部推荐教材”、“马工程系列教材”。如有规划教材,应尽量选用规划教材;择优选用“精品”教材,以确保教学质量。教学参考资料要体现学科发展的新动向、新成果,并列出相关的经典名著、名篇供学生查阅。

(三)编制课程教学日历和教案。

要根据教学大纲制定出严密、科学、适宜的教学日历,并严格执行。根据课程教学实施需要,编制科学、规范的教案和电子课件。

(四)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

要经常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因材施教、因需施教,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提高本课程对相关专业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度。教学内容要符合课程目标要求,适应专业发展和行业产业需求,及时把学科发展最新成果引入教学内容。教学中积极应用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法,注重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培养,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灵感。改革考核方式,注重过程考核,推进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相结合。实施“线上+线下”的混合式教学改革,合理、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五)强化实践教学环节。

有实验教学要求的课程要编写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指导书,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内外实践基地,使学生在实践中增长才干。教学大纲规定的实验,开出率要达到100%(专业课实验达 90%以上),并创造条件让学生完成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项目。

(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教师敬业奉献、治学严谨、教书育人。要形成数量适当的课程教学团队,课程负责人及主讲教师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师德好、教学能力强、教学特色鲜明,教师团队结构合理。

(七)规范课程教学过程管理。

课程组要经常开展教学检查和评估,基于学生能力导向开展课程达成度评价工作,善于整理、分析达成度评价中获取的各种资料和数据,正确对待教师教学评估结果,并有针对性的进行持续改进,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课程考核要符合教学大纲要求,试题覆盖面适当、考核方式灵活、考核过程严格、考核结果公正,以发挥考核对提高学生能力培养的引导作用。

(八)加强课程资源建设。

课程资源包括教学过程中所需要的案例、例题、习题、试题、图片、表格、flash动画、电子课件、视频、微课、教学录像、课程网站等资源。课程网站资源丰富,并经常更新,运行良好,能充分发挥教学辅助作用。

四、课程建设的组织管理

(一)课程建设实行分级管理。

1.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全校课程建设的全面指导,主要职责包括:审定课程建设规划、提出课程改革与建设咨询意见、指导课程评估及“质量工程”系列精品课程建设等。

2.教务处负责课程建设全面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学校课程建设规划、“质量工程”系列课程建设立项与项目管理、组织开展课程评估等。

3.各学院(部)具体负责本单位课程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与实施以及课程建设的日常管理与检查等工作。

(二)课程建设实行负责人制度。

每门课程均须设置课程负责人,负责该门课程的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等工作,其中:

1.合格课程负责人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从事教学工作至少一年,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水平。

2.优质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从事教学工作至少三年,教学经验较为丰富,教学水平较高,作风严谨,具有较好的奉献精神和学术造诣,教学效果良好,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好的合作精神。

3.“质量工程”系列精品课程负责人应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从事教学工作至少五年,教学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教学效果好,教学管理、组织协调能力强。

课程负责人的职责及遴选原则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五、课程评估

课程评估坚持“守住底线,鼓励创新”,以教师教学水平提升和学生成长成才为目标,激发教师自觉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的积极性,落实基层教学单位课程建设的主体责任,逐步建立“自我评估和持续改进”的课程建设机制与文化,促进全校课程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

(一)课程评估对象与范围

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所列在开的所有课程(含独立设置的集中性实践教学课程)均须参加课程评估。课程评估每2年进行一次。

以下情况作为一门课程参评:

1.附设于理论课而开设的课内实践课(含上机、实验、实训等);

2.因教学对象差异,课程代码不同,教学大纲不同,但学时、教学内容和要求相近的课程。

(二)课程评估原则

1.坚持全面评估与重点评估相结合的原则。

采取自评与抽评相结合,优先评估量大面广的基础课程及教师自愿申报的特色课程。

2.坚持目标、过程、效果相结合的原则。

注重目标、过程、效果三位一体,全程呈现,全面考核课堂教学质量。

3.坚持评估与教研活动相结合的原则。

将课程评估与教研活动、教学团队建设有机结合,成为教师提升教学水平的自觉行动,教研室日常教学研讨活动的常规工作。

4.坚持评估与改进常态化的原则。

将课程评估作为院校两级日常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手段,建立反馈机制,形成优良的教风学风氛围,形成积极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的保障 机制。

(三)课程评估内容

课程评估包含课程定位与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和教学效果等四个指定评估项目和一个课程特色自选项目。

具体要素及评估方式参见《武昌首义学院课程评估指标体系》(附件 1)。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及课程类别差异,各学院(部)可适当调整评价指标体系,增减评估要素、修订评估要点及其分值。修订原则应坚持有利于提升“四个度”:即课程目标对学生毕业要求实现的支撑度,内容方法与课程目标实现的符合度,考核方式与课程目标实现的有效度,学生对课程教学效果的满意度。修订后的课程评估指标体系经本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

(四)课程评估程序

1.各学院(部)根据《武昌首义学院课程评估指标体系》组织自评,课程负责人填写《武昌首义学院课程评估表》(附件2),经系(教研室)评议、学院(部)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同时准备好相关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课件、课程教学总结、教材(封面、目录)、课程资源(案例库、试题库、微课、教学视频等)、教学过程资料(学生试卷、平时成绩登记表、成绩单、课程达成度评价表、课程达成度分析表、课程持续改进意见审核表等)等。

2.教务处在初步审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各学院(部)自评为优质的课程进行评估,对自评为合格的课程进行验收。专家评估可采取听、查、看、议等多种形式进行,并给出评估意见。教务处根据专家的意见,对验收合格的课程备案并将结果反馈至各学院(部),同时,提出进一步改进性建议。

3.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结合专家的评估意见,对教务处提交的各学院(部)优质课程进行审议。

4.学校对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并公布。如有任何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教务处提出,教务处负责调查并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裁决。

(五)课程评估结论

课程评估结论分为优质、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学校从优质课程中遴选培育“质量工程”系列课程建设项目,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及以上相关课程建设项目。

各等级评估标准如下:

优  质:综合评估得分≥85分,特色项目得分≥5分。

合  格:综合评估得分≥60分,特色项目不作要求。

不合格:综合评估得分<60分,特色项目不作要求。

课程评估为“优质课程”的,学校发文公布予以表彰。

六、“质量工程”系列精品课程建设按学校相应的管理办法执行。

七、附则

(一)对在课程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奖项的评选活动,并在晋级、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

(二)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精品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校教〔2012〕9号)废止。

附件:1.武昌首义学院课程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2.武昌首义学院学院课程评估表

 

全文下载:院教〔2019〕45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课程建设与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