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 2019-09-25 | 发布部门: | 人事处 |
文 号: | 院人〔2019〕15号 | 文件名称: | 院人〔2019〕15号(关于授予李云华等三位教师武昌首义学院2019年度暨第一届“首义师德师风标兵”荣誉称号的决定) |
主 题 词: | 授予 首义 师德师风 标兵 荣誉称号 决定 | 阅读次数: |
院人〔2019〕15号(关于授予李云华等三位教师武昌首义学院2019年度暨第一届“首义师德师风标兵”荣誉称号的决定)
全校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一批具有高尚师德的先进典型,激励教师力行师德规范,营造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良好氛围,我校于2019年6月启动首届“首义师德师风标兵”评选活动。经单位推荐、职能部门综合评议、师生投票、全校公示等环节,经过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认真研究,决定授予李云华、李硕、张小菊等三位同志武昌首义学院2019年度暨第一届“首义师德师风标兵”荣誉称号,以表彰他们热爱教育事业、坚守职业道德、潜心立德树人、弘扬社会正气的突出贡献。
希望受表彰的教师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德施教,以德立身,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同时,号召全校广大教职工以先进为榜样,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争当师德标兵,以饱满的热情和高度的责任心投身教育事业,办社会、家长和学生都满意的教育,为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武昌首义学院
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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