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 2019-09-16 | 发布部门: | 教务处 |
文 号: | 院教〔2019〕66号 | 文件名称: | 院教〔2019〕66号(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事故通报(二)) |
主 题 词: | 教学事故 通报 | 阅读次数: |
院教〔2019〕66号(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事故通报(二))
2019年9月9日,国际贸易1701-1703班的《国际结算》任课教师鲍晓第一节课迟到。
根据《武昌首义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院教〔2016〕60号)文,附件一之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认定为一般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鲍晓通报批评处分,并予以经济处罚100元。
武昌首义学院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