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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9-11-01 发布部门: 学生处
文    号: 院学〔2019〕9号 文件名称: 院学〔2019〕9号(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主 题 词: 学年度 学生 先进 优秀 通知 阅读次数:

院学〔2019〕9号(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学校拟开展2018-2019学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工作。为保证评先工作顺利进行,真正做到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培养学生努力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新时代青年。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

1、参评对象:全校2016级、2017级、2018级学生。

2、评选内容:校三好学生、院三好学生,各类单项奖、优良学风班、文明宿舍。

3、评选条件及要求:

(1)按照学校《先进学生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文明宿舍评选办法》文件评选。

(2)各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学院总支书记、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次评选工作。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评选,坚持标准、宁缺勿滥。

(3)所有申请奖项的同学按班级、年级、专业进行民主评议,班级评议全班同学参加,由辅导员主持,班委会、团支部负责人和所在班级的校、学院主要学生干部担任评委。年级专业的评议由本年级专业的全体班长、团支书参加,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主持,校、学院主要学生干部担任评委,欢迎其他同学参加。

(4)在班级、年级专业评议的基础上,由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获奖预选名单,并公示一周。在公示期间,学生如对评优名单有意见或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各学院或学生处及时反映,学生处联系电话88426388、88427835。

(5)评选工作按照择优评选、公开公正、兼顾平衡的原则,对学校核定的评优名额不得按班级平均分配,同年级专业班之间获奖人员成绩分差不得超过5分。各项评优以学习成绩为主,兼顾社会工作表现。按学校文件规定各学院制定的加分内容应严格标准,不得重复计算,并在评选开始阶段公示。

(6)优秀学生评选工作使用“学工系统”(网址http://xgxt.wsyu.edu.cn)进行申请。审批流程为“辅导员——学院——学工处”三级审核。请学院在进行民主评议后,通知相关学生于11月16日前登陆学工系统,在【评奖评优】模块下,点击【我的评奖】,再点击【申请】,选择申请奖项,点击【确定】按钮,并在填写申请表窗口中填写申请理由,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7)各学院要将此次评优工作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创建文明校园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二、具体评选时间及名额分配:

(1)评选时间

11月4日—11月9日      动员布置及学生自查阶段

11月10日—11月16日     评选工作,登陆“学工系统”申报

11月17日—11月26日  辅导员、学院完成平台审核,下载审批表

11月27日—12月3日   各学院公示所有评优名单

12月4日—12月7日  各学院将校级评优材料报学生处

12月8日—12月14日    学生处审核、报学校审批

(2)名额分配见附件《2018-2019学年度各类评优名额分配表》。

单位 参评人数 本科人数 校三好 院三好 专科人数 校三好 院三好 单项奖 优良学风班 文明宿舍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423 2036 61 122 387 11 23 193 6 30
机电与自动化学院 1727 1195 35 71 532 15 31 138 4 21
城市建设学院 927 806 24 48 121 3 7 74 3 11
外国语学院 539 539 16 32 0 0 0 43 1 6
经济管理学院 2827 2185 65 131 642 19 38 226 6 35
新闻与法学学院 1286 1286 38 77 0 0 0 102 3 16
艺术设计学院 945 945 28 56 0 0 0 75 3 11
校级学生组织 75
合计 10674 8992 267 537 1682 48 99 926 26 130

武昌首义学院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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