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19-12-09 | 发布部门: | 校团委 |
| 文 号: | 院团〔2019〕11号 | 文件名称: | 院团〔2019〕11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团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团费 收缴 使用 管理办法 通知 | 阅读次数: |
院团〔2019〕11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团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现将《武昌首义学院团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共青团武昌首义学院委员会
2019年12月9日
武昌首义学院团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更好地促进团的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团中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和团省委《共青团湖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意见》(鄂青发〔2017〕10号)文件精神,现对我校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作如下规定:
一、团费收缴
(一)学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
(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团员,无力交纳团费,由本人提出申请,报所属基层团委批准后,可少交或免交团费。
(三)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成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也可自愿交纳团费。
(四)团费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收缴,学院分团委组织部收齐后,将全部团费集中上交至校团委组织部,校团委组织部统一交至学校财务处。
(五)团员应当增强团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团费。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其所在团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团员,按自行脱团处理。
二、团费管理
(一)团费管理工作由校团委指派专人负责,按照学校财务管理规定统一入账,在学校账户中设立专门团费项目,专款专用。
(二)严格团费上缴制度,按时完成团费上缴任务。
(三)建立团费收支明细账,做好收支账记录并长期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三、团费主要是用于团的事业及活动的必要开支,应立足于对全体团员有益的事业,团费列支项目包括:
(一)团员、团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和必要的业务学习资料以及订阅团员读物、报纸、杂志费用;
(二)团员、团干部专项培训费用;
(三)表彰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活动相关费用;
(四)组织大型团日活动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