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 2019-12-10 | 发布部门: | 人事处 |
文 号: | 院人〔2019〕27号 | 文件名称: | 院人〔2019〕27号(武昌首义学院人事档案转接与查阅管理办法) |
主 题 词: | 人事 档案 管理办法 | 阅读次数: |
院人〔2019〕27号(武昌首义学院人事档案转接与查阅管理办法)
全校各单位:
现将《武昌首义学院人事档案转接与查阅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武昌首义学院
2019年12月10日
武昌首义学院人事档案转接与查阅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人社厅发〔2016〕75号)文件精神,为规范学校教职员工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人事档案,更好地为教职员工提供人事服务,特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除下列人员外的学校全体在职在册教职工。不在本办法范围内人员如下:
(一)退休返聘人员;
(二)校级领导;
(三)军转人员;
(四)外聘、兼职、特约人员。
二、人事档案存入
我校实行人事代理,委托湖北省人才服务局管理全校教职工人事档案相关事宜。
教职工与学校签订合同后,需在30日内将本人的人事档案转入湖北省人才服务局武昌首义学院单位户头。在档案存入过程中,需本人提供人事档案存档信息,人事处根据存档信息出具接收函。本人凭校接收函到湖北省人才服务局申请发红头接收函,本人凭校接收函和红头接收函,到档案原单位办理档案调动手续。原单位档案需通过机要寄至湖北省人才服务局。
(一)档案存入受理条件
1.受理条件:已开具《调档函》或三方协议已盖章
2.禁止性要求:
(1)档案未密封;
(2)档案密封但无密封封条及骑缝章;
(3)无档案材料目录清单;
(4)无档案转递通知单;
(5)个人自带档案。
(二)档案存入申请材料
档案存入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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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要求 |
材料性质 |
材料份数 |
1 |
档案原件 |
原档案 存放单位 |
审核交原件 |
R纸质版 □电子版 |
R原件1份 £复印件 |
2 |
身份证 |
申请人 |
审核原件 留存复印件 |
R纸质版 □电子版 |
□原件 R复印件1份 |
其他要求:若委托他人办理请,还需持委托人亲笔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身份证原件 |
(三)档案存入办理流程
1.受理。受理档案存入申请。
2.审查。检查档案材料无误后,办理档案存入手续。
3.开具存档证明。本人凭身份证及申请,湖北省人才服务局核对申请人身份证信息无误后即办理,存档证明需转交学校人事处。
三、人事档案查阅
本人不能直接查阅本人档案。本人查阅时,需持身份证和校介绍信并说明需要查阅和复印的内容,内容包括成绩单、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个人履历表、考核表等。内容可以要求复印,复印件加盖湖北省人才服务局印章可生效。
四、人事档案转出
办理人事档案转出的教职工,需在我校已办理正式离校手续。
(一)档案转出受理条件
1.档案在省人才服务局托管。
2.接收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
(二)禁止性要求:档案转出前,未经我单位同意且我单位未出具离职证明的。
(三)档案转出申请材料
档案调出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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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要求 |
材料性质 |
材料份数 |
1 |
《调档函》 原件 |
接收单位 |
审核交原件 |
R纸质版 □电子版 |
R原件1份 £复印件 |
2 |
身份证 |
申请人 |
留存复印件 |
£原件1份 R复印件 |
□原件 R复印件1份 |
其他要求:1、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持委托人亲笔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及受委托身份证原件。2、网上申请,另需填写《远程服务申请书》,随《调档函》、身份证复印件快递至省人才。 |
(四)档案转出办理流程
1.窗口申请。申请人提交《调档函》、我校的离职证明、身份证,省人才审核材料无误后即时办理调出手续,档案通过机要寄送。
2.网上申请。申请人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进行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调档函》、身份证复印件、《远程服务申请书》快递至湖北省人才服务局,省人才审核材料无误后即时办理调出手续,档案通过机要交通寄送。
五、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实施中若遇湖北省人才服务局档案管理政策调整,则以省人才服务局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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