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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9-12-26 发布部门: 校团委
文    号: 院团〔2019〕14号 文件名称: 院团〔2019〕14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校园文化活动项目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主 题 词: 校园文化 文化活动 项目化管理 管理办法 通知 阅读次数:

院团〔2019〕14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校园文化活动项目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现将《武昌首义学院校园文化活动项目化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共青团武昌首义学院委员会

2019年12月26日

武昌首义学院校园文化活动项目化管理办法

为提高校园文化活动项目的组织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充分调动我校各级团学组织的工作积极性、自主性和创造性,促进校园文化深化和创新,规范校园文化活动项目的管理工作,营造科学、开放、活跃的校园文化氛围,增强团学组织的凝聚力与战斗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原则

(一)项目化管理:力求立项活动目的明确,公平竞争,目标管理,责任到人。一旦立项,给予必要的支持与指导。

(二)实效性落实:要求立项活动要有内容、有形式、针对性强,要注重实践性、操作性、创新性和实效性。

(三)过程化监督:通过立项评审、跟踪审查、总结评优等激励机制,进行全程化监督,保证立项活动深入、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项目主题

(一)思想教育类: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强化“立德树人”使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青年学生特点,打造学生乐于参加、参加受益的思想教育品牌活动。

(二)学风养成类:积极营造团员青年比学赶帮超的学习氛围,加强学习风气建设,形成优良学风,塑造有成效的学习品牌活动。

(三)科技创新类:结合学科特点和专业特色,打造质量高、学生参与面广的科技创新活动,注重对学生进行学术意识、学术规范和科学精神的培养,全面提升学生学习能力、科研水平和综合素质。

(四)校园文化类:结合学生专业特色,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学生喜爱的校园文化活动,满足青年学生个性化、多层次、高品位的文化需求,营造积极向上、青春活泼、艺术气息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

(五)志愿服务类:根据自身特长和组织优势,积极引导青年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形成社会认可度高的青年志愿者服务品牌。

(六)其他:从共青团工作实际出发,结合原有传统特色,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活动载体,创造特色品牌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各学院分团委、各级学生组织或学生团体在校团委的批准下组织学生开展学术科研、文化艺术、学科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由校团委发起的项目,各学院分团委、各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可进行申报竞标,同时,也可结合自身专业特点、优势,自定义项目进行申报。

(二)申报流程:申请单位须上报《武昌首义学院校园文化活动立项申请书》,校团委聘请相关专家参与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及经费标准。项目完成后应及时向校团委上交完整的活动总结等支撑材料,校团委对上交的总结、材料进行检查、验收。

(三)项目管理:校团委负责立项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对获批立项的学生活动项目进行全程管理和监督。项目实行责任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审批的范围和权限开展工作。项目在实施期间如需发生变更必须及时报校团委,经过批准后方可执行。

四、项目经费

(一)经费标准:立项项目活动所需的活动经费主要由校团委进行拨付,视活动的性质、内容、形式、影响范围等确定拨付活动的费用。

精品项目:结合学校中心工作,由校团委发起的项目,由校团委拨付立项时审核的活动经费。 

重点项目:各学院分团委、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独立申报的项目,在校级层面开展的活动,有创新型、感染力和教育性,参与面较广,支持经费1000-2500元。

一般项目:各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组织开展的活动,能结合学生组织、社团的特色和优势,有一定创新性及影响力,支持经费300-1000元。

(二)经费管理:活动经费必须在活动期间按经费预算合理使用,必须做到“有根有据”,经费报销必须提供正规的发票。活动开展期间的财务管理必须由专人负责,并接受校团委监督。

附件:武昌首义学院校园文化活动项目立项申报书

全文下载:院团〔2019〕14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校园文化活动项目化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