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20-06-16 | 发布部门: | 教务处 |
| 文 号: | 院教〔2020〕15号 | 文件名称: | 院教〔2020〕15号(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事故通报(一)) |
| 主 题 词: | 教学 事故 通报 | 阅读次数: |
院教〔2020〕15号(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事故通报(一))
2020年6月13日上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1904班《大学物理》线上考试,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监考老师梁洁8:52才到达考场(9:00开考)。
根据《武昌首义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院教〔2016〕60号)文,附件一之第一条第七款规定,认定为一般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梁洁通报批评处分,并予以经济处罚100元。
武昌首义学院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