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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0-09-17 发布部门: 人事处
文    号: 院人〔2020〕16号 文件名称: 院人〔2020〕16号(关于开展教师岗位任期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主 题 词: 开展 教师 岗位 任期 期满考核 工作 通知 阅读次数:

院人〔2020〕16号(关于开展教师岗位任期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教学单位:

根据《武昌首义学院专任教师管理及考核办法》(院人〔2017〕8号)文件精神,我校对自有专任(人事关系在学校)教师中的教授、副教授、讲师实行任期管理,并与之签订了《任期岗位目标责任书》,现对岗位任期期满教师进行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按照签订的《任期岗位目标责任书》中所约定的相关内容进行考核。

二、考核程序

1. 各单位成立教师岗位任期期满考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

2.个人填写《教师岗位任期期满考核登记表》(附件1,以下简称《考核登记表》),向本单位考核小组提交相关业绩、成果等证明材料。

3.考核小组听取个人述职,对照其《任期岗位目标责任书》,审核个人业绩、成果材料,教师的教研教改、科研等工作业绩成果由各单位报教务处、科技处进行复核。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对象任期内表现,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其岗位职责、工作目标等履行及完成情况,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应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4.各单位将《考核登记表》及业绩成果材料复印件、《教师岗位任期期满考核人员花名册》(附件2,以下简称《花名册》)等材料报教师发展中心。

5.教师发展中心汇总全校教师《花名册》报人事处长审核。

6.人事处将审核通过的《花名册》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并公示审议结果,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7.接受申诉。申诉人必须在公示时间内,提供详细的书面署名材料,向校领导或人事处递交申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

三、考核时间

1.各单位的考核工作请于10月10日前完成。

2.请各单位于10月12日以前将考核资料报送教师发展中心。

四、考核结果

1.任期期满考核结果为合格、不合格二个等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 任期内历年学年度考核有为“不合格”的;

(2) 任期内历年师德师风考核有为“不合格”的;

(3) 经院(部)考核小组认定,未能履行其岗位职责的;

(4) 未完成任期全部工作目标的;

(5) 未完成与院(部)签订需承担的其他工作的。

2.考核合格的教师,学校续任。考核不合格的教师,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后对合同聘期未满的教师作出低聘下一级教师岗位的决定,低聘教师按上岗后的岗位等级工资标准发放薪酬;对当年合同到期的教师不续聘。低聘教师下次任期期满考核仍不合格者按待岗处理,三个月内未能竞聘上岗的解除聘用合同;低聘教师下次任期期满考核达到本人职称相应合格条件的恢复其原岗位等级。

五、考核要求

1. 教师岗位任期期满考核工作事关重大,既关系到学校发展,也涉及教师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务必本着对个人高度负责、对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对待教师岗位任期期满考核工作。

2.各单位考核小组成员名单报教师发展中心备案,原则上考核小组组长由各单位负责人担任。

3.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郑笛,肖莹。

附件:1.教师岗位任期期满考核登记表

         2.教师岗位任期期满考核人员花名册

武昌首义学院

2020年9月17日

全文下载:院人〔2020〕16号(关于开展教师岗位任期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