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20-10-23 | 发布部门: | 学校内网 |
| 文 号: | 院人〔2020〕24号 | 文件名称: | 院人〔2020〕24号(关于校本部派往嘉鱼校区的工作人员发放跨区工作补贴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嘉鱼 工作人员 补贴 通知 | 阅读次数: |
院人〔2020〕24号(关于校本部派往嘉鱼校区的工作人员发放跨区工作补贴的通知)
为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嘉鱼校区事业发展,保障新校区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报理事会批准,决定对校本部派往嘉鱼校区的工作人员给予适当工作补贴。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因工作需要,由学校安排到嘉鱼校区从事教学、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教职员工(入职时明确工作岗位在嘉鱼校区的人员不在发放范围)。
二、发放标准
1. 教师在嘉鱼校区授课的课时,按15元/课时给予补贴;
2. 在嘉鱼校区工作的大学生一年级辅导员,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整(寒暑假不执行补贴政策)。
3.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需长期或临时性在嘉鱼校区工作的,按每人每天50元给予补贴(半天按25元发放,每月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800元)。
三、审批及要求
1、在嘉鱼校区上课的教师,其补贴按课时核定发放,由教务处审核,每学期发放一次。
2、在嘉鱼校区工作的大学生一年级辅导员,由大一工作部审核,再报人事处审批,每月发放一次。
3、其他人员的跨区工作补贴,由各相关单位初审并汇总后,报人事处审批,每月发放一次。
4、补贴发放应坚持实事求是、按劳取酬、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对在工作补贴发放中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严格追责,从严处理。
武昌首义学院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