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20-10-21 | 发布部门: |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
| 文 号: | 院学〔2020〕15号 | 文件名称: | 院学〔2020〕15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就业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印发 就业 基地 建设 管理办法 通知 | 阅读次数: |
院学〔2020〕15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就业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现将《武昌首义学院就业基地建设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相关单位认真执行。
武昌首义学院
2020年10月21日
武昌首义学院就业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加强与用人单位的合作交流,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市场,拓宽就业渠道,提高我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就业率,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建设目标
以我校优势专业学科为引领,以实习基地为点、相关行业为线、重点地区为面,“点、线、面”并进,建设全方位、多层次的就业基地。
二、基地标准
(一)用人单位为行业内知名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经营状况稳定,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具有带动就业的能力。
(二)用人单位聘用过我校毕业生。
(三)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的专业、学历层次与学校的专业设置吻合度高。
(四)用人单位与我校有进一步开展产学研等多方面合作的计划。
三、申报程序
(一)由学院向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推荐;
(二)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对各学院推荐的就业基地单位进行审核与考察;
(三)学校与用人单位签订《武昌首义学院毕业生就业基地合作协议》,并进行挂牌。
四、建设内容
(一)学校建立与就业基地单位的网站链接,积极主动开展就业基地单位宣传。
(二)学校向就业基地单位提供当年毕业生的基本情况,优先推荐各类综合素质较高的毕业生,优先安排就业基地单位来校举办宣讲会或参加“双选会”。
(三)学校主动协调校内资源对就业基地单位在产学研合作等方面提供校企对接服务。
(四)就业基地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年度招聘计划,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我校毕业生,并及时反馈毕业生录用情况。
(五)就业基地单位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就业创业指导活动,有条件的就业基地单位可以设立专项奖学金或赞助学生活动。
(六)就业基地单位优先提供毕业生实习和大学生社会实践岗位,为学生开展实习、实践活动提供便利。
(七)就业基地单位不定期向学校反馈人才培养、大学生实习实训、就业创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八)就业基地单位积极接收我校就业创业指导教师赴企业开展挂职锻炼活动。
(九)就业基地单位协助学校做好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提供毕业生在单位供职期间的基本信息和工作情况材料。
五、运行与管理
(一)建立就业基地单位联系人制度。学校和就业基地单位分别指定专人负责双方共建工作,协议期内原则上不进行更换。因工作变动和岗位调整带来的人员变更,需及时和对方进行沟通。
(二)建立就业基地单位定期交流制度。学校每年至少走访一次就业基地单位,就业基地单位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我校组织的“双选会”或来校举行宣讲会。
(三)就业基地的合作年限一般为3至5年,合作期满后,符合标准的用人单位可续签相关协议。
(四)学校对各学院已签约的就业基地每年下拨1000元维护经费。
(五)每个学院建设的就业基地单位数原则上不少于3家(其中位于武汉市的单位不少于1家)。
六、附则
学校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基地共建协议,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附件:武昌首义学院毕业生就业基地合作协议
武昌首义学院毕业生就业基地合作协议
甲方:武昌首义学院
乙方:
为更好地满足企业发展过程中对人才的需求,培养具有实践和创新能力的专门人才,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协作、互惠互利、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 乙方作为武昌首义学院毕业生就业基地,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合作建立人才供需基地。即:甲方作为乙方的人才培养、输送基地,乙方作为甲方的人才实习与就业基地。
二、甲乙双方建立日常联系,互通信息。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人才信息,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人才岗位需求信息,双方建立定期的信息交流合作机制。
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需求信息,每年向乙方优先推荐优秀人才。乙方根据自身需求情况,为甲方提供优质的实习、就业机会并给予实习、实践、就业等方面的便利。
四、甲方应积极为乙方组织人才专场招聘,包括为乙方提供招聘场所、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在就业网上免费宣传等。乙方应积极支持配合甲方进行人才就业市场拓展工作。
五、甲乙双方均安排联络人员做好与对方的沟通、协调工作,积极开展双方业务工作。
六、甲乙双方须共同加快就业招聘信息化步伐,有条件的单位尽快开通网上面试,利用双方网络的服务功能,使双方招聘择业活动更加便捷、有效。
七、甲方应积极邀请乙方参加人才培养工作研讨会,共同研讨人才培养合作以及其他校企合作项目。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人才跟踪调查等工作。
八、甲乙双方除了人才培养合作项目以外,还应在教学、科研项目、职工培训等方面加强沟通与合作。
九、本次合作时间为 年,合作结束后,双方根据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可共同协商达成新的合作协议。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二0二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联络人基本信息
| 甲方:武昌首义学院 | 乙方: | |
| 姓名 | ||
| 所在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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