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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0-11-16 发布部门: 教务处
文    号: 院教〔2020〕52号 文件名称: 院教〔2020〕52号(关于修订2018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主 题 词: 修订 2018 版 本科 专业 人才培养 方案 指导意见 阅读次数:

院教〔2020〕52号(关于修订2018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为持续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家标准》)等要求,深化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决定对2018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订,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适应地方区域新科技、新产业、新经济发展背景下的社会需求,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机制,贯彻OBE(Outcome-Based Education)教育理念,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以《国家标准》为参考,按照“夯实理论基础,强化实践环节,突出专业特色,注重因材施教”的原则,构建“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模式的教育教学体系,全面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立德树人,全面发展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五育并举,思政教育贯穿全程,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学生中心,成果导向

贯彻OBE教育理念,持续将学校转型发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教学改革的成果落实到本科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将毕业要求落实到具体课程。

(三)课程优化,能力本位

优化以能力为导向的课程模块,认真研究课程体系与毕业要求、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的符合度,合理构建支撑专业发展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培养的课程体系。

(四)强化实践,协同发展

构建本科四年逐步推进、紧密对接社会实际需求的实践教学体系,注重素质拓展和创新创业教育,紧密对接行业、企业生产实际、社会实践需求等开展实践教学。

(五)深化改革,开放合作

强化产教融合,加强校企合作联合培养人才;深化信息化教学手段、混合式教学模式等教学改革,加强过程性评价,持续提升课堂教学有效性。

三、整体设计

(一)培养方案框架

包括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主干学科、学制与学位、学时与学分、专业核心课程及创新创业课程、主要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要求与相关教学环节关联矩阵、教学计划进度表、课外实践与创新创业等。

1.培养目标

结合学校的服务面向定位和人才培养定位,对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行业发展的人才需求,精心凝练和科学制定能够体现本专业人才培养特色与优势的培养目标,对本专业毕业生在毕业5年左右能够达到的能力和素质进行总体描述。

2.毕业要求

工科类专业参照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相关要求,科学描述毕业要求一级指标。其他专业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认证标准》(HEEC),围绕知识、能力、素质3个一级指标科学描述毕业要求。

3.毕业要求与相关教学环节关联矩阵

优化毕业要求与相关教学环节关联矩阵,切实提高培养目标、毕业要求、教学环节与教学内容之间的吻合度,一般一个二级指标点有3-5个教学环节支撑,1门课程(教学环节)支撑2个及以上二级毕业要求指标点。思政类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原则上均应进入关联矩阵。思政类课程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情况可参考附件1。

4.教学计划进度表

教学计划进度表包含信息为:课程类别、课程性质、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学时、设置学期。

(二)课程体系与结构

1. 课程体系注重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双创教育相结合,结构为:通识教育类课程(含劳动教育、美育教育)、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专业选修课程、集中性实践环节(含社会实践)、课外实践与创新创业等六部分组成。各专业根据认证标准,参考《国家标准》,合理确定各类课程之间的学分比例。

2.创新创业课程纳入专业教育必修课程之中,各专业须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专业特点,设置不低于3学分的创新创业专业课程,同时按意识启迪、能力培养和创新创业实践训练三类对创新创业课程进行模块化建设,创新创业模块化建设课程学分控制在7-15之间。

3.合理控制实践教学环节比重,各专业实践环节(含上机、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课外实践与创新等)学分占人才培养方案总学分的比例,理工类控制在28-38%之间;人文社科类控制在23-33%之间;艺术类控制在40-50%之间。

(三)教学安排与要求

1.学时与学分

(1)总学分:普通本科专业总学分原则上控制在160-175学分内,专升本专业总学分原则上控制在75学分以内,各专业根据《国家标准》要求,对专业总学分、课程设置、课程学时学分、实践教学环节等进行调整。其中毕业设计(论文)8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8学分(非艺术类专业至少选修美育教育2学分)、劳动教育1学分、社会实践1学分、课外实践与创新创业5学分。

(2)单位学分:理论课程、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等原则上16学时/1学分;课程设计、实习、实训、社会调查等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原则上1周/1学分,毕业设计(论文)2周/1学分;大学体育32学时/1学分。

2.教学安排

各教学环节学时学分的分布、开出形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先修后续关系符合专业教学规律;各学期计划周学时一般控制在18-26之间,个别学期最低不得低于16学时/周,最高不得突破28学时/周。课程安排应前紧后松,原则上第6学期(含)以前应结束所有专业核心课程教学任务,第7学期期中前(第10周)基本结束实践教学环节和专业选修课程教学任务,同时启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四、其他说明

(一)课程相关信息说明

课程性质分必修、专业选修、公共选修三类,每个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设置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经教学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论证,专业核心课程应在“教学计划进度表”中课程名称后斜上方加“*”表示,如××××*。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专业(方向)选修课程中每门课程要明确其考核方式,考核方式为考试的课程,应在该课程的“设置学期”后斜上方加“▲”表示,如2▲。

(二)专业选修课程

各专业围绕区域经济发展和就业方向,聚焦学生职业能力培养,根据《国家标准》对选修课的要求设置选修课;《国家标准》中对选修课无明确要求的专业,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可在15%左右,专升本专业的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可在10%左右(均含通识教育选修8学分)。

(三)课程代码

各专业新开设课程代码按照《武昌首义学院课程数据编写规范》编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成立由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企业行业专家等组成的组织管理专班,负责本次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二)加强过程管理

加强过程管理,组织专业负责人、本部门教师、企业行业专家密切结合地方经济发展,调研人才需求、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并进行论证、审核。论证必须有相关行业、企业人员参加,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审核。  

(三)严格执行方案

修订版人才培养方案一经确定,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执行,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开展相关教学材料建设,并经学院、学校审核批准后实施。

附件:思政类课程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

武昌首义学院

2020年11月16日

全文下载:院教〔2020〕52号(关于修订2018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