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武昌首义学院综合信息网!

武昌首义学院综合信息网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学校公文 >> 正文


发文日期: 2020-11-27 发布部门: 学校党委办公室
文    号: 文件名称: 院党〔2020〕48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主 题 词: 2020 48 印发 武昌 学院 基层党组织 党组织书记 党建工作 述职评议 考核 办法 试行 的通知 阅读次数:

院党〔2020〕48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武昌首义学院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武昌首义学院委员会

2020年11月25日

武昌首义学院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夯实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据根据教育部党组及省委教育工委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以下简称“述职评议考核”),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基层党建与学校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分类指导、务求实效,重在解决问题,坚决防止形式主义。

第三条 述职评议考核实行基层党组织书记全覆盖。校党委负责组织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党总支负责组织所辖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

第四条 述职评议考核应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要求,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基层党建进展情况和成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情况;围绕本单位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本单位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等。具体述职内容每年结合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年度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确定。注重考核上年度述职评议考核整改清单落实情况,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防止面面俱到、走过场。

第五条 述职评议考核一般安排在当年年底或次年年初进行。述职可采取现场述职与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述职由校党委组织校领导、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书记、党委工作部门负责人、党支部书记代表等人员参加评议;党支部书记述职由党总支集中组织开展,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师生群众代表等人员参加评议。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紧扣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把自己摆进去,总结工作成效,主要查摆突出问题、分析产生根源,提出破解工作瓶颈的措施。

党委书记应逐一进行点评,班子其他成员可结合工作分工进行点评,重点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点评一般采取“一述一评”的方式进行,也可结合实际集中点评。现场述职评议时,要组织参会人员进行评议。述职评议后,将述职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接受师生员工监督。

第六条 述职评议前,上级党组织一般应对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实地考核,深入了解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改进考核方式,多到现场看,多见具体事,多听群众说。

上级党组织应依据述职评议和实地考核结果,并结合平时调研了解,对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并按“好、较好、一般、差”确定等次,评价为“较好”或以下等次的应占一定比例。综合评价意见及等次经校党委研究后,向被评议考核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归入人事档案。

第七条 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作为评价所在单位年度党建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对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未达到“好”的,其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对综合评价等次为“一般”和“差”的,要约谈提醒、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述职的党组织书记应针对述职评议考核中指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认真抓好整改落实,防止问题“年年述、年年改、年年在”。

第八条 校党委组织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对二级单位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指导,派人参加党总支召开的述职评议会。各级党组织开展述职评议考核情况,应及时提交校党委组织部。

第九条 本办法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