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21-01-19 | 发布部门: | 学校办公室 |
| 文 号: | 院办发〔2021〕2号 | 文件名称: | 院办发〔2021〕2号(关于2021年寒假教职工休假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寒假 教职工 休假 通知 | 阅读次数: |
院办发〔2021〕2号(关于2021年寒假教职工休假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2020-2021学年度工作安排,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教职工于2021年1月22日下午17时开始休假。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第一阶段未通过验收及评建任务较重的单位,由本单位领导酌情确定休假时间。望全体人员休假期间务必严格执行属地防疫政策。
寒假期间,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情况安排轮休及电话值班人员,并将值班表张贴于办公室门外,值班人员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值班表于1月22日前报保卫处总值班室备案,值班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和疫情防控、安全、保卫等工作,如遇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轮休期间的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学校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