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20-11-10 | 发布部门: | 学校党委办公室 |
| 文 号: | 文件名称: | 院党〔2020〕41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主 题 词: | 2020 41 印发 武昌 学院 纪检监察 体制改革 实施方案 的通知 | 阅读次数: |
院党〔2020〕41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现将《武昌首义学院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武昌首义学院委员会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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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首义学院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湖北省委关于深化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根据《省属高校党委落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若干措施》(鄂教工委[2020]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民办高校特点和我校实际,制定我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工作的全面领导,依照党章党规和宪法、监察法,坚持改革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省委、省教育工委关于落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加强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建设,健全和完善我校纪检监察体制和工作机制,实现对所有党组织、党员及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监察全覆盖,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推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目标任务
(一)科学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1、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设立纪委办公室,增加编制一名。对校领导分工进行调整,由校专职党委副书记分管纪检工作。
2、改善办公条件,加强办案保障。对照上级要求,配置独立、固定、符合上级要求的办公场所。配备具有录音功能的专门用于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的电话机、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碎纸机、录音笔、档案柜等基本办公办案设备。
3、职责分工和职务层级。纪检工作人员均为专职,不负责或参加与纪检职责无关的工作。纪委办公室主任作为学校中层正职领导干部管理。
(二)落实工作经费
争取学校党委的支持,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确保纪委的工作经费在学校预算中单列,并予以足额的保障,同时按规定保障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办案补贴。
(三)规范纪检监察职责权限
学校纪委是学校的党内监督机构,在上级纪委和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协助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学校各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履职行为依法依规进行监督,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1、工作职责
纪委办公室是学校纪委的日常办事机构,其工作职责为: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校内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2)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3)做好群众针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行为的来信来访来电接待与处置工作;受理党组织、党员及党外人士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对党纪政纪处分不服的申诉、复查等工作,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4)审查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做好对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党风廉政的意见回复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工作权限
(1)监督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以及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
(2)按上级党组织要求,对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选人用人、安全稳定等重要工作进行调研,了解掌握学校政治生态建设总体状况,进行分析研判,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意见。
(3))纪委书记参加校党委常委会,列席校长办公会等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根据工作需要,校纪委办公室其他负责人可以列席有关会议。
(4)纪委书记从动议酝酿阶段就参与校党委选人用人工作并全过程监督。校纪委建立健全校党委管理干部的廉政档案,按照规定对干部考察人选的党风廉政情况提出书面意见。
(5)加强对组织部、宣传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等监督主体落实监督责任的再监督,督促其依规行使监督管理职权;对招生就业、人才招聘、基建工程、招标采购、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督促干部依规依纪依法正确履行职责。
(6)按照管理权限,查处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党规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对涉嫌一般职务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对调查中发现或其他途径发现的涉嫌严重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及时报上级单位研究处置。
(7)针对监督检查、调查、处置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或者重大问题,向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并督促整改;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8)行使党章规、法律和省纪委监授予的其他工作权限。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建立约谈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学校纪委书记不定期约谈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纪检委员,持续压实主体责任,了解二级单位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等情况。
2、重要情况报告制度。落实“双重领导”“双为主”等要求,建立健全请示报告机制。学校纪委办公室对学校重要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纪检监察工作中的突发重大状况、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突出问题等,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逐步健全和完善校纪委办公室职责、议事决策、教育培训、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管理、文书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系列工作制度,确保内部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4、工作协调机制。(1)建立学校纪委与学校党委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等机制,及时向学校党委通报日常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或者突出问题,经常与学校党委书记就政治生态、作风建设、廉洁风险、问题线索等交换意见,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推动学校党委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 1 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学校党委准确把握政治生态情况,掌握学校领导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督促学校党委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和移交问题线索处置。(2)加强与学校组织部、宣传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财务处、保卫处等职能部门的协作协调。
3、信息共享机制。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信息共享、共同研判学校政治生态机制,及时向学校党委传达上级纪检监察工作精神。
(五)强化高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校党委要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加强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以党的建设引领学校改革发展。要加强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纪委监督,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校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要落实高校纪委双重领导体制机制,积极支持校纪检监察机构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提供更好的监督执纪执法环境和条件保障,切实维护监督的独立性、权威性。要加强对纪委委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的配备和履职监督,把其履行监督责任情况作为干部履职尽责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实施步骤
(一)认真学习贯彻方案要求。改革方案出台后,校党委要迅速组织学习,提高认识,结合上级主管单位要求精神认真贯彻执行。(2020年10月前完成)
(二)选优配强纪检干部。要做到因岗选人、人岗相适,防止为解决职务、改善待遇、照顾关系降低干部选配标准,确保将一批政治素质好、专业能力强的党员干部选派到校纪委。(2020年11月底前完成)
(三)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组织赴其他高校学习考察,结合学校实际,完善健全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制度,理顺内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质效,不断巩固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果。。(2021年5月前)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为组长、校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校党委常委任成员的学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支持校纪检监察机构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在人员配备、办公条件、经费保障、信息化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提供有力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纪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改革方案的拟定和组织实施。
(二)落实基本工作条件保障。校办负责调配办公场地,财务处负责保障纪检监察改革工作经费,设备处负责逐步配齐执法记录仪、打印机、录音录像仪器、电脑等办案所需设备。
(三)加强纪检干部业务能力建设。建立学校纪检干部理论和业务学习常态化机制;积极选派专职纪检干部参加学习培训,努力提高执纪执法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