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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04-02 发布部门: 教务处
文    号: 院教〔2021〕19号 文件名称: 院教〔2021〕19号(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事故通报(一))
主 题 词: 2020-2021 学年度 第二学期 教学事故 通报 阅读次数:

院教〔2021〕19号(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事故通报(一))



全校各单位:

学校组织专人对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课程考核过程材料进行了检查并发现了一些问题,为严格教学管理,加强课程考核规范,现对检查中发现的教学事故通报如下:

一、一般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通报

机电与自动化学院教师孙梦珣命题的《理论力学》课程,考试试卷中第四大题题干表述有误,且印制使用;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吕飞承担的《中国现代史纲要》课程,批阅学习报告不严谨,导致所带班级学生报告多处修改,且部分修改处未签名和日期;

根据《武昌首义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院教〔2016〕60号)文,附件一之第一条第九款规定,以上两起事故认定为一般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孙梦珣、吕飞通报批评处分,并予以经济处罚100元。

二、严重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通报

城市建设学院教师潘芷加承担的《工程地质与地基基础》课程,有一名学生卷面成绩漏加7分,造成学生成绩有误;

经济管理学院教师陈琴弦承担的《物流管理》课程,有一名学生卷面成绩漏加3分,造成学生成绩有误;

根据《武昌首义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院教〔2016〕60号)文,附件一之第一条第十三款规定,以上两起事故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潘芷加、陈琴弦警告处分,并予以经济处罚200元。

希望各教学单位对本轮检查反馈的问题高度重视,全体教师要引以为戒,认真学习教学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树立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武昌首义学院

2021年4月2日

全文下载:院教〔2021〕19号(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事故通报(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