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21-05-07 | 发布部门: |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
| 文 号: | 院学〔2021〕6号 | 文件名称: | 院学〔2021〕6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2021届毕业生就业帮扶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印发 武昌首义学院 2021届 毕业生 就业帮扶 奖励 实施办法 通知 | 阅读次数: |
院学〔2021〕6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2021届毕业生就业帮扶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现将《武昌首义学院2021届毕业生就业帮扶奖励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武昌首义学院
2021年5月7日
武昌首义学院2021届毕业生就业帮扶奖励实施办法
为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教育部等上级部门关于稳定就业的系列要求,结合当前就业形势和我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希望各学院各单位积极行动,充分调动我校教职工和校友利用自身专业特长及社会资源促进我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对切实帮扶我校毕业生就业的学院、教职工、校友予以奖励,具体如下:
一、学校成立就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办法的组织与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李崇光 校长
副组长:金鑫 副校长
成员: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招生与就业处负责人
二、奖项设立
1.就业帮扶先进集体奖
2.就业达标奖
3.就业帮扶优秀个人
4.就业帮扶个人奖励金
三、奖励对象
积极利用各种资源为我校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推荐就业岗位,并成功帮助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教职工、校友。
四、奖励项目标准
(一)就业帮扶先进集体奖
经湖北省就业指导中心就业统计核查后,就业率在工科类学院中(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机电与自动化学院、城市建设学院)排名第一的,奖10000元,排名第二的,奖6000元;就业率在非工科类学院中(经济管理学院、新闻与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排名第一的,奖10000元,排名第二的,奖6000元。
(二)就业达标奖
经湖北省就业指导中心就业统计核查后,本科毕业生就业率达到湖北省本科平均水平的学院,奖3000元。
(三)就业帮扶优秀个人奖10名,奖金3000元/人
1.给予学生就业前期指导,如提供就业咨询、就业技巧指导、应聘心态矫正等。
2.广泛提供专业对口的就业信息,并帮助至少10名以上尚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签定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
3.对帮扶就业困难群体(即有就业意愿但因学生本人某些特殊因素就业竞争力较弱,在就业过程中面临特殊困难的毕业生)有突出贡献者。
(四)就业帮扶个人奖励金
每成功推荐一名毕业生就业的奖励200元,但个人所得总奖励金不超过2000元。
五、评审流程
1.就业帮扶先进集体奖、就业达标奖,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根据核查后的就业率情况直接向学校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报送。
2.个人申请材料经有关学院初审后,报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复核。
3.学校就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有关表彰名单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六、评审时间
当年湖北省就业指导中心对我校就业核查结束后一个月内评选完毕。
七、就业率和就业材料以湖北省就业指导中心核查后确定的为准。在评审过程中,凡发现违反教育部就业统计工作“四不准”的规定、被上级有关部门和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核查出有“被就业或虚假就业”或经举报有“被就业或虚假就业”并经查属实的,或存在其他负面影响的,取消单位和个人的奖励资格。
八、本办法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