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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06-03 发布部门: 教务处
文    号: 院教〔2021〕30号 文件名称: 院教〔2021〕30号(关于评选2021届本科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通知)
主 题 词: 2021 30 本科 毕业生 毕业设计 论文 的通知 阅读次数:

院教〔2021〕30号(关于评选2021届本科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水平,依据《武昌首义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院教〔2019〕7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七条之规定,学校拟开展2021届本科毕业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各学院在自评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应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整体质量情况,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奖项,各奖项数的总体比例为:一等奖合计不超过本学院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二等奖合计不超过2%,三等奖合计不超过7%。

各学院推荐指标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见下表:

2021届本科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  位

毕业生

总数

推荐名额

一等奖推荐人数(1%)

二等奖推荐人数(2%)

三等奖推荐人数(7%)

合计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696

7

14

49

70

机电与自动化学院

415

4

8

29

41

城市建设学院

285

3

6

20

29

外国语学院

219

2

4

15

21

经济管理学院

789

8

16

55

79

新闻与法学学院

427

4

9

30

43

艺术设计学院

305

3

6

21

30

合  计

3136

31

63

219

313

备注:各学院推荐参加一、二等奖的人数可以小于表格中分配的指标,推荐评审为校级二、三等奖的人数可以多于表格中分配的指标,但一、二、三等奖的总推荐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毕业生总数的10%。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严把质量关,保证评选出的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规范、质量过硬,且确保该设计/论文的独立性(即无剽窃、抄袭或雷同等现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重复率应低于15%。

2.以下需进行形式审核的纸本文档材料,需学生提交给指导教师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

(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文档资料,包括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外文文献翻译、教师指导记录表、中期阶段检查表、毕业设计(论文)文本(包括计算说明书及图纸论文等相关附件材料)、答辩记录表(包括开题答辩记录表)、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单、毕业设计(论文)重复率检测报告等有关资料;

(2)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申报表(具体格式参见《管理办法》附件23;

(3)武昌首义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推荐汇总表(见附件)。

对报送的毕业设计(论文),各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须进行初评,并签署推荐意见。未经过学院初评的毕业设计(论文),学校不予评审。

3.教务处将组织专门人员对各学院报送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材料电子稿格式和内容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的,取消评审资格,且不再增补名额。

三、工作进度安排

1.6月15日前,各学院将武昌首义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推荐汇总表报送至教务处质量管理与实践科张俊(QQ:1242064679)。

2.6月16—17日,教务处对各学院上报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材料进行评审。

3.6月18日,学校进行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一等奖公开评审答辩,答辩结束后,教务处将发文公布评审结果。

附件:武昌首义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推荐汇总表

武昌首义学院

2021年6月3日

全文下载:关于评选2021届本科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