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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07-21 发布部门: 校团委
文    号: 院团〔2021〕13号 文件名称: 院团〔2021〕13号(关于表彰第十八届大学生文化艺术节活动学生干部的决定)
主 题 词: 大学生文化艺术季文化艺术节 学生干部 表彰 决定 阅读次数:

院团〔2021〕13号(关于表彰第十八届大学生文化艺术节活动学生干部的决定)



各学院分团委、各学生组织:

学校于2021年4月—6月成功举办了“第十八届大学生文化艺术节”,本届大学生文化艺术节由校团委主办,各院(部)分团委及各级学生组织共同承办。

在学校第十八届大学生文化艺术节活动中,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生干部任劳任怨,勤恳工作,为文化艺术节的成功举办做出了贡献。经各承办单位推荐,决定对刘天宝等31名学生干部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学再接再厉,不断进取,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第十八届大学生文化艺术节活动学生干部表彰名单

共青团武昌首义学院委员会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