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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07-26 发布部门: 人事处
文    号: 院人〔2021〕18号 文件名称: 院人〔2021〕18号(关于开展武昌首义学院2021年度“首义师德师风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主 题 词: 2021 18 开展 武昌 学院 师德师风 标兵 评选活动 的通知 阅读次数:

院人〔2021〕18号(关于开展武昌首义学院2021年度“首义师德师风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展现我校优秀教师精神风貌和先进事迹,营造立德树人、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决定在我校开展2021年度“首义师德师风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精神,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激励广大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

二、评选原则

1.坚持以德为先,以教为本;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2.近三年来已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综合表彰(如湖北五一劳动奖章、楚天园丁奖等)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评。

、评选范围与名额

1.评选范围:在本校教育教学一线岗位工作满三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或辅导员。

2.评选名额:全校1-3名。

、参评条件

参评人员须符合《武昌首义学院“首义师德师风标兵”评选办法》(院人〔2019〕28号)规定的参评条件,近三个学年度考核等级均在合格及以上,无任何违规违纪问题,且在弘扬新时代师德师风,潜心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评选程序

1.基层推荐。各单位组织民主评议,选拔推荐1名人选,在本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后,填写《“首义师德师风标兵”推荐表》(见附件),撰写典型模范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上报人事处。

2.综合评议。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校工会等职能部门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审,并会同宣传部、学生处在全校师生范围内开展活动宣传和民主评议活动,最终形成综合评议结果,上报学校。

3.学校审批。学校召开校长办公会或党政联席会议对综合评议结果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本年度首义师德师风标兵人选。

4.校内公示。评选结果在校内公示五天

5.发文公布。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下发文件。

、表彰奖励

1.对于当选教师,学校发布表彰决定,授予“首义师德师风标兵”荣誉称号,并于教师节表彰大会上颁发荣誉证书奖金。

2.被授予“首义师德师风标兵”荣誉称号的教职工,优先参评年度“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并优先作为湖北省“荆楚好老师”、“十佳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等评选活动的候选人向上级推荐。

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评选工作作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专题教育活动,对先进个人事迹进行大力宣传,弘扬高尚师德,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选拔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及宁缺毋滥的原则,不得违反程序,弄虚作假。

2.各单位731日前完成民主评议、选拔推荐及公示,并于82日将单位选拔、公示情况推荐表、个人事迹等相关材料(包括电子版)上报人事处。

附件:“首义师德师风标兵”推荐表                                        

                                                    

                                 武昌首义学院

                                      202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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