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21-08-02 | 发布部门: | 校团委 |
| 文 号: | 院团〔2021〕15号 | 文件名称: | 院团〔2021〕15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印发 大学生 创新创业 基地 管理办法 通知 | 阅读次数: |
院团〔2021〕15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现将《武昌首义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共青团武昌首义学院委员会
2021年8月2日
武昌首义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和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的规范管理和科学运作,更好的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优化创新创业实践环境,遴选优秀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入驻基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地通过为学生提供创新创业实践平台,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大学生创新、创意灵感,培养学生团队精神及合作意识,提高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全面促进大学生的成长成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武昌首义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统筹协调全校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具体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的整体规划、年度安排、立项与结题审批、监督管理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管委会成员由校领导、教务处、团委、学生工作部(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保卫处、财务处、设备处、科技处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 团队入驻
第四条 入驻条件
创新创业项目应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项目应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创新创业团队成员所学专业,无知识产权纠纷。团队负责人及其成员必须为武昌首义学院本专科学生(在校或毕业3年内);创业团队成员应学有余力,不能有违反校纪校规等现象。
第五条 创新创业基地优先选拔以下项目入驻:师生科研成果转化项目;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各类科技创新评选、学科竞赛并获奖项目;已有前期基础和较为成熟的运作模式的项目;技术与商业模式创新性较强,服务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有广阔开发前景的项目等。
第六条 入驻程序
1.项目申请:
实体企业提供的材料有:《武昌首义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项目申报书》;商业计划书;企业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法人代表的简历及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模拟企业提供的材料有:《武昌首义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项目申报书》;商业计划书;模拟企业相关管理制度;模拟企业代表人简历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2.项目受理:办公室进行项目申请受理,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项目评审:邀请专家、教授对项目及团队或个人进行可行性论证、答辩和评审;
4.项目公示:评审入围的团队项目经过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入驻基地;
5.签署协议:创业团队与办公室办理签署入驻协议,合同期限为1年;
6.正式入驻:团队正式入驻基地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第七条 评审标准
1.团队负责人在校综合表现良好,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团队组织结构合理,能吸纳本校学生尤其是经济困难学生参加,成员目标一致,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3.创业项目具有创新性和市场潜力,优先选择与专业结合紧密的项目;
4.商业计划书内容全面,要突出对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财务风险等方面的分析,创业计划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第四章 基地管理
第八条 场地管理
1.严禁擅自改变办公场地用途,更不得私自转借他人。合理使用办公用品,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需进行赔偿;
2.严禁在基地内从事一切违法乱纪活动。严禁在办公室内吸烟、做饭、住宿等行为;合理使用网络资源,严禁利用网络发布不良及违法信息;
3.创业团队举办活动需得到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
4.严重违反学校有关制度、创新创业基地管理规章制度的团队,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其退出。
第九条 安全管理
1.各创业团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生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2.各创业团队必须严格遵守基地作息时间,严禁任何人员留宿;
3.由于创业团队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损失由创业团队承担;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4.各创业团队成员发现任何安全隐患,有义务立即向保卫处及基地办公室报告。
第十条 卫生管理
1.各创业团队有义务维护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
2.各创业团队应保证自己区域内干净整洁。
第五章 创业团队的考核与评估
第十一条 创业团队的考核
1.创业团队每年举行中期评价和年终考核,发展成熟的模拟企业须注册为实体企业进行市场运作;
2.考核程序:办公室发出书面通知——创业团队根据评估考核要求准备材料——办公室组织专家对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考察——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予以公布。
3.评估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入驻团队在评估考核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创业团队入驻基地后,未按要求开展工作,项目开展处于停顿状态,致使团队用房经常处于空闲或关闭状态者;
(2)未能按时向办公室报相关材料,或所报材料内容不真实,整改无效者;
(3)创业团队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者;
(4)主要负责人违反校纪校规收到警告以上处分者;
(5)超出业务规定范围,从事与申报经营内容无关的商业活动;
(6)擅自更换团队负责人者;
4.创业团队考核时需提交评估考核自评表、内部管理制度、财务报表、团队成员花名册、承担业务统计表和合同复印件、团队成员在创业方面获得的荣誉材料等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评估不合格的团队退出基地。
第十二条 创业团队的退出
1.合同期满退出。入驻基地合同期满,到基地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检查清理场地及各项设施,并办理有关手续,方可退出。
2.自动申请退出。因创业团队内部问题,团队负责人向基地办公室提出退出申请,经办公室审核,终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方可退出。
3.勒令退出。对严重违反基地管理规章制度或考核不合格的团队,办公室可提出终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勒令退出。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管理条例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办公室负责解释。原《武昌首义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管理办法》(院团〔2016〕1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