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21-09-08 | 发布部门: | 人事处 |
| 文 号: | 院人〔2021〕22号 | 文件名称: | 院人〔2021〕22号(关于授予许敏等三位同志武昌首义学院2021年度暨第二届“首义师德师风标兵”荣誉称号的决定) |
| 主 题 词: | 授予 首义师德师风 标兵 荣誉称号 决定 | 阅读次数: |
院人〔2021〕22号(关于授予许敏等三位同志武昌首义学院2021年度暨第二届“首义师德师风标兵”荣誉称号的决定)
全校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教育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指示,开展好师德榜样教育,树立高尚师德典型,营造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良好氛围,学校于2021年7月启动第二届“首义师德师风标兵”评选活动。经基层推荐,学校评议,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授予许敏、李林、莫文婷三位同志(按姓氏笔画排序)武昌首义学院2021年度暨第二届“首义师德师风标兵”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希望全体教职工以师德师风标兵为榜样,积极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弘扬高尚师德,践行育人使命,推动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再上新水平,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武昌首义学院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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