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21-10-12 | 发布部门: | 教务处 |
| 文 号: | 院教〔2021〕69号 | 文件名称: | 院教〔2021〕69号(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事故通报(四)) |
| 主 题 词: | 2021-2022 学年度 第一学期 教学事故 通报 (四) | 阅读次数: |
院教〔2021〕69号(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事故通报(四))
全校各单位:
2021年10月5日上午(第六周周二),《液压与气压传动A》课程,任课教师李新上课迟到。
根据《武昌首义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院教〔2016〕60号)文,附件一之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认定为一般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李新通报批评处分,并予以经济处罚100元。
武昌首义学院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