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20-12-18 | 发布部门: | 学校党委办公室 |
| 文 号: | 院党〔2020〕60号 | 文件名称: | 院党〔2020〕60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2020 60 印发 武昌 学院 意识形态 工作责任制 实施方案 的通知 | 阅读次数: |
院党〔2020〕60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现将《武昌首义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各单位组织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中共武昌首义学院委员会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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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首义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牢牢把握完善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主动权,根据《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共教育部党组《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湖北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精神和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办学治校政治责任,充分发挥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引领作用、舆论推动作用、精神激励作用、文化支撑作用,增强全校师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书育人全过程,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提供坚强思想保证。
二、组织领导
1.学校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学校校长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有双重责任,既抓好日常行政工作,又要主动关心和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学校分管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意识形态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校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单位及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2.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对所辖单位(部门)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和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是直接责任人。
3.各级党组织书记(学校党委,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应当旗帜鲜明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把方向、抓导向、管阵地、强队伍,带头批驳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三、责任范围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工作相关纪律要求,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落到实处,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理论武装,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师生理论学习等各层级学习制度,建设和用好网络学习平台,把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全面落实到思想理论建设、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教育教学各方面。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校园文化建设,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完善坚持正确导向的舆论引导工作机制。
3.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学校层面要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二级学院层面要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总支书记主抓”的工作格局。学校党委要加强对二级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4.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机制,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配齐建强思政课教师队伍,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
5.定期分析研判本单位意识形态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方面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校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建立完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健全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6.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学校意识形态阵地主要包括:课堂、校报、校网、广播台、三微平台、出版印刷物和文艺作品,协会、社团、校友会,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文化体育活动,图书馆、礼堂、文化园,宣传栏、电子屏幕、标语条幅等。各单位要明确意识形态阵地的直接管理(责任)人,加强内容审查,建立健全事前审核报告和事中监督制度,确保所有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
7.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加强网络信息管控,落实24小时舆情监测和报告制度,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实行校园网络实名登记制度和用网责任制度。
8.防范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向高校渗透。认真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党的宗教政策,切实贯彻落实教育和宗教相分离的原则,严禁在校内传播宗教、发展信徒,严禁在校内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建立师生宗教信仰和宗教活动情况定期摸排制度,把教职工、学生信教情况和校内传教情况纳入学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的重要内容。加强涉外活动和人员管理,在外籍教师聘用合同中明确严禁校园传教的相关法律规定,一旦发现有校园传教行为,一律予以解聘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加强对外文化交流阵地和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的指导和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校内活动的管理。处理好民族问题,扎实做好少数民族师生的团结教育和管理服务。
9.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方面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发声,理直气壮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开展思想舆论斗争。对坚持错误思想的重点人物,分类开展教育转化、处置等工作。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10.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将政治审查纳入人才引进的必备环节。加强政治立场考察,考察结果与年度考核、职称评定、岗位聘任及评优奖励等挂钩。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建立健全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加强与党外人士的联系和交流,做好党外人士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促进他们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同。
11.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干部队伍建设,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工作队伍。对敢抓敢管、勇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的应当及时调整。
四、任务分工
1.纪委办公室负责将上级党委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有关情况向党委会报告。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以及讲座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党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2.党委办公室贯彻落实党委会有关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要求,分解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组织安排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重要活动和重要会议,协调落实有关事项。
3.组织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
4.宣传部作为学校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能部门,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管理、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与管理,定期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组织指导重大舆情及意识形态领域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各二级学院级党总支、直属支部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综合考核成绩;每年对全校意识形态工作进行1次专题督查,牵头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校内巡察。
5.统战部加强对统一战线各领域党外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引导,统筹做好涉宗教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宗教联席会议制度,每学期分析研判1次涉宗教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加强党员信教问题排查和宗教领域违法违规问题整治。
6.保卫处严密监控、防范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从事渗透破坏活动,依法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校活动的管理,防范打击邪教等非法活动并积极做好教育转化工作。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及时有效做好网上涉法舆情的应对处置。
7.校团委、工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动员师生参与意识形态工作。
8.马克思主义学院要强化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识形态属性,努力建设一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理想信念坚定、道德情操高尚的高水平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按要求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与理论研究工程”重点教材,加强课堂教学内容审查,深化思政课改革,改进课堂教学方式方法,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
9.各部门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监管,确保各项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意识形态工作重点监管项目有:宣传部负责对校内各类新闻媒体(含网络媒体)、宣传栏、电子屏幕、标语条幅、出版印刷物、文艺作品、礼堂等场所的监管;科技处负责对校内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监管;宣传部、科技处负责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坛、讲座、年会等活动的监管;教务处、评估中心负责校内课堂教学活动的监管;教师工作部、校团委分别负责校内师生各类学会协会社团及文体活动等的监管;统战部、学生工作部(处)、保卫处负责校园内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管;教务处负责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学科专业教材编写及选用的监管;教师工作部负责引进人才政审及师德师风建设等的监管;外事处负责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境外非政府组织、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境外资金资助项目及外籍教师的监管;学生工作部(处)、保卫处分别负责学生公寓内及校园内广告等宣传品的监管。
五、相关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学校党委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重要内容,每年年终向学校党委专题汇报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情况。重要领导岗位的选人用人和人才引进,要对理想信念、立德树人、纪律规矩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加强队伍建设。各单位定期举办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进行工作研讨和交流,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业务培训,提升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水平。
六、本实施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武昌首义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试行)》(院党[2016]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