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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0-12-18 发布部门: 学校党委办公室
文    号: 院党〔2020〕61号 文件名称: 院党〔2020〕61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办法》的 通知)
主 题 词: 2020 61 印发 武昌 学院 社会科学 学报 研讨会 论坛 管理办法 通知 阅读次数:

院党〔2020〕61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办法》的 通知)



全校各单位:

现将《武昌首义学院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各单位组织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中共武昌首义学院委员会

2020年12月18日

武昌首义学院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以下简称报告会等活动)的管理,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促进学校哲学社会科学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意识形态工作制度,结合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单位(包括学生组织),及挂靠本校的各类协会、学会等,面向校内举办或联合举办的报告会等活动,及在网络上举办的类似活动。

第三条  报告会活动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使其成为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的重要阵地。

第四条  禁止举办具有下列倾向之一的报告会:

(一)违背宪法和四项基本原则,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地位,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观点错误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安全和利益,泄露国家秘密的;    

(三)违背民族、宗教政策,破坏民族团结,影响社会稳定的;    

(四)宣扬淫秽、迷信或暴力,危害社会公德,散布荒诞言论和歪理邪说的;

(五)攻击、侮辱或者诽谤他人的; 

(六)擅自发表不利于学校稳定和发展大局的言论;


(七)关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八)宣扬错误政治思潮或带有错误思想倾向的言论。   

第五条  在校内举办的报告会,须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办单位党政负责人为第一政治责任人和第一管理责任人。

第六条  主办单位须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和底线意识,把好源头管理关口,事先对拟请报告人的有关情况、思想政治倾向及报告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解,尔后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 

第七条  报告会等活动实行“一会一报制”,校内具体主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批程序申报,具体如下:

(一)凡以学校名义举办的报告会活动原则上应由主办单位至少提前三天,将报告的主要内容、时间、场地、人员范围和报告人的情况按统一格式填写审批表,报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党委宣传部备案;

(二)各单位举办的报告会活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党委宣传部审批、备案;

(三)各单位下属组织、机构或挂靠单位举办的报告会活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党委宣传部审批、备案;

(四)学生社团组织举办的报告会活动,由校团委审批、备案。

(五)邀请国(境)外人员担任报告会报告人、主讲人的,应先严格按照外事规定,由外事处审核并报上级外事部门批准后,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六)凡未经批准的报告会等活动一律不得举办。

第八条  获准举办的报告会,各主办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安排专人全程参与报告会并做好过程监管,如发现报告内容有违反本文第四条规定者,主办单位应及时制止,并努力消除不良影响,同时向审批部门和学校党委报告情况。

第九条  获准举办的报告会,需要校外新闻单位宣传报道的,须经党委宣传部审核批准。

第十条  凡举办的报告会等活动,主办单位未按照本文第七条规定报相关部门审批备案,或审批单位不负责任、把关不严,导致出现本文第四条规定所列内容的将严格问责追责,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委宣传部将会同组织、纪检等部门,根据情况追究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武昌首义学院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办法》(院党[2018]1号)同时废止。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以往发布的报告会等活动管理办法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武昌首义学院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审批表》


武昌首义学院形势报告和哲学社会科学

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审批表

主办(承办)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名称

举办时间

参加对象

举办地点

参加人数

类别

□形式报告会 □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 □研讨会 □讲座 □论坛

□互联网 □境外人员任报告人

主要观点及内容

主要报告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民族

政治面貌

年龄

职称

职务

工作单位

研究方向

主办(承办)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主办单位所在党组织或科技处、学工、团委、外事等部门等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党委宣传部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校领导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注:此表一式两份,主办(承办)单位、审批部门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