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20-12-30 | 发布部门: | 学校党委办公室 |
| 文 号: | 院党〔2020〕62号 | 文件名称: | 院党〔2020〕62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2020 62 印发 武昌 学院 理论学习 学习中心组 学习制度 的通知 | 阅读次数: |
院党〔2020〕62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现将《武昌首义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予以印发,请各单位组织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中共武昌首义学院委员会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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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首义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党委班子成员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共湖北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第一条 坚持不懈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决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推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努力建成特色鲜明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二、组织领导
第二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学校党委班子成员组成,可视学习需要吸收相关人员参加学习讨论。
第三条 学校党委对本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任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是理论学习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督促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完善学习制度等。党委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主持党委日常工作的负责人代行职责。
第四条 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配备学习秘书,由党委宣传部负责人担任;学习秘书的主要职责是草拟学习计划和学习方案、选请讲课专家、准备学习资料、印发学习通知、协调学习事务、进行学习考勤和记录、撰写情况报告、管理学习档案等。
三、学习内容
第五条 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所需要的理论知识;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及学校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四、学习形式
第六条 集体学习研讨。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认真确定学习主题,精心设计学习方案,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以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
第七条 个人自学。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确定个人自学计划和内容,明确学习重点,认真学习必要书目,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理论水平。
第八条 专题调研。坚持学思研贯通,将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师生、深入一线,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
第九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参加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现场教学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五、学习要求
第十条 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初要按照上级党组织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理论学习计划,按照有关要求上报备案。
第十一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建立学习档案,包括学习制度、成员名单、学习计划、学习记录、学习成果、考勤记录等内容。
第十二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要保证时间和质量,每季度不少于2次,其中集中研讨不少于1次。落实一学一报制度,每次学习情况7个工作日之内上报省委教育工委。
第十三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要作为党委领导班子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把个人学习情况作为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
六、附则
第十四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和成果,可以运用报刊、网络或者内部通报等方式,及时进行报道或通报。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武昌首义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院党[2016]2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