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21-11-29 | 发布部门: | 校团委 |
| 文 号: | 院团〔2021〕18号 | 文件名称: | 院团〔2021〕18号(关于转发《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提示》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关于转发 基层 团组织建设 工作提示 通知 | 阅读次数: |
院团〔2021〕18号(关于转发《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提示》的通知)
各院(部)分团委:
现将《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提示》予以转发,请认真开展学习,做好“智慧团建”系统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属年度例行工作。对成立6个月以上(2021年5月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不含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该项工作含团支部对标自评、基层团委复核、上级抽查评估等步骤,需于12月31日前完成。
2.年度新发展团员录入。属基层团组织建设基础性工作。区分编号录入和电子数据档案两项,须做到不漏一号一人。
3.团内激励记载。属年度新工作项目。根据团中央办公厅印发《新时代共青团激励机制指导大纲(试行)》,相关数据须于12月31日前完成,后期将常态化推进。
附件:1.《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
2.《“智慧团建”系统团内激励记载操作指引》
共青团武昌首义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