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21-08-05 | 发布部门: | 学校党委办公室 |
| 文 号: | 院党宣〔2021〕5号 | 文件名称: | 院党宣〔2021〕5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新闻舆论宣传工作年度评选办法》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2021 印发 武昌 学院 新闻 舆论 宣传工作 办法 的通知 | 阅读次数: |
院党宣〔2021〕5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新闻舆论宣传工作年度评选办法》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现将《武昌首义学院新闻舆论宣传工作年度评选办法》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中共武昌首义学院委员会
2021年8月5日
武昌首义学院新闻舆论宣传工作年度评选办法![]()
为全面总结学校新闻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优秀作品示范引导激励作用,正确把握宣传思想文化舆论导向,不断提升学校形象和品牌宣传工作水平,为学校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贴近师生一线、贴近教学科研、贴近基层生活,弘扬主旋律,提倡多元化”方针,弘扬正能量,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高水平应用型建设目标,不断提升学校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组织单位
新闻舆论宣传工作评选表彰,是经由校党委设立的校级考核评比表彰项目,每自然年度评选一次,由党委宣传部组织评选及表彰。
三、评选种类与标准
(一)新闻奖(包括校园网、校报新闻奖;广播新闻奖;“三微”新闻奖;外宣作品新闻奖等)
在校园网、校报、校广播台、校官方微信微博微视频,及校外主流媒体上原创并首次刊播的新闻作品,包括消息、通讯、评论、副刊、专题、版面、新闻图片、新闻视频等。
1.紧扣新时代脉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舆论导向正确,服务学校工作大局,落实"三贴近"方针要求,社会效果好。
2.内容真实,新闻性强,时效性强,主题鲜明,形式新颖,表现力强,为广大师生喜闻乐见。
3.倡导短新闻,在同等条件下,短小精炼的作品优先。
(二)新闻宣传先进集体
学校各单位、部门均可参评。
1.重视新闻舆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关工作有专人负责。
2.所撰写的新闻稿件在校内外媒体刊登数量较多,质量较高,反响较大。
3.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思路明确、措施得力,能主动向党委宣传部提供新闻素材和稿件,积极支持配合校内外相关采访报道工作。
4.无重大负面新闻报道及漏报重要新闻事件发生,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事故发生。
(三)新闻宣传先进个人
学校教职员工均可参评。
1.热爱新闻宣传工作,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责任心强,能主动向党委宣传部提供新闻报道线索和素材,积极配合党委宣传部做好各项重大工作的宣传。
2.工作积极主动,在学校新闻宣传工作中发挥骨干和带头作用,积极撰写展示学校工作成效与特色的新闻稿件。
3.年发稿数量较多,稿件质量较高、采用率高。
4.无失实报道、抄袭行为和漏报重要新闻事件发生。
(四)优秀学生宣传干部及新闻宣传优秀学生
原则上从大学生新闻中心记者团、广播台、新媒体中心和视频影像社的学生记者中评选。
1.热爱新闻宣传工作,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习新闻理论,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水平高,策划和撰写新闻稿件的能力突出。
2.在各大学生组织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或策划采写(创作)的作品被校级媒体(校园网、校报、广播台、学校官方微信微博微视频等)及校外主流媒体录用篇数较多、影响力较大。
(五)突出贡献奖
表现特别突出,对大学生新闻中心团队建设或作品集群创作,对学校品牌建设有显著促进作用的,可给予“突出贡献奖”。
三、表彰与奖励标准
1.新闻作品奖根据本年度在校园网、校报、校广播台、校官方微信微博微视频,及校外主流媒体上原创并首次刊播的新闻作品总量,原则上按照一等奖不超过3%,二等奖不超过5%,三等奖不超过8%的数量进行评定。
2.获奖作品的作者、获奖集体和个人由校党委宣传部颁发证书、奖牌或奖金。
四、本评选办法解释权归党委宣传部。原《武昌首义学院新闻舆论宣传工作年度评选办法》(院党宣〔2018〕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