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22-05-25 | 发布部门: | 教务处 |
| 文 号: | 院教〔2022〕17号 | 文件名称: | 院教〔2022〕17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印发 武昌首义学院 学生 转专业 管理办法 | 阅读次数: |
院教〔2022〕17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现将《武昌首义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武昌首义学院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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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首义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选择权,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武昌首义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校和各学院分别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一)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为教务处处长和各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领导,负责对学生转专业工作进行总体部署。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分管学籍副处长兼任,负责制定学校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组织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审核各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考核办法,审定各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入选名单。
(二)各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的院领导任副组长,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和教师代表为成员。负责本学院转专业工作的政策宣传,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制定本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的考核方案,对本学院拟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业测试并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等。
第二条 转专业的原则
学生在无特殊原因的情况下,原则上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学习并完成学业,确有原因需要转专业学习的,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学生一般在工、文、法、经、管、艺等学科门类同学历层次转专业;跨学科门类转专业的原则是:工科类专业可以转经、管、文、法专业;经、管、文、法类专业可以互转;经、管、文、法专业中,理工类考生(高考改革省份为首选物理科目的考生)可以转工科类专业;艺术类专业和非艺术类专业不能互转。
2.本科学生在校期间,有两次机会可申请转专业,分别为第一、四学期结束前;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有一次机会可申请转专业,为第一学期结束前。具体时间以教务处下发的转专业工作通知为准。本科学生第四学期末原则上只能在信息、机电、土建环、外语、经管、文法、艺术等学科平台大类内申请转专业,因特殊情况确需跨学科平台大类转专业的,须满足本办法第二条第1款中跨学科门类转专业的原则,且只能转入该专业下一年级学习。
3.学生申请转专业,应符合所申请转入专业的接收条件,并通过转入专业组织的专业测试。
4.每位转专业的学生每次只能申请转入一个专业,同时申请转两个专业的按无效申请处理,并在当次不再补办。
5.转专业由学生本人征得家长同意后,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在学校教务MIS系统上进行网上报名(未在网上报名者申请无效)。
第三条 转专业的受理条件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予以优先考虑。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一)本科三、四年级及专科二、三年级学生;
(二)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
(三)已达到退学条件的学生;
(四)不符合转入学院接受条件的学生;
(五)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专业约定的。
第五条 转专业工作程序
本、专科一年级学生转专业工作于第一学年的12月份启动,本科二年级学生转专业工作于第二学年的5月份启动,均在当学期末完成,在规定时间外不受理转专业申请。
(一)确定计划。教务处根据学校专业建设规划,结合各专业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实际情况,在充分征求各学院意见的基础上拟定学校年度转专业招生计划,经主管校领导审批签字后下达各学院,各学院制订本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填报《武昌首义学院转专业工作计划表》(附件1),教务处汇总各学院相关信息,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在学校教务系统公布。
(二)学生报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教务处转专业工作通知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学校教务MIS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报《武昌首义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一律不受理。
(三)学院审核。学生所在学院对符合转专业要求的申请者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分类整理后移交转入学院进行资格认定。
(四)组织测试。由转入学院按照公布的工作程序和考核方式,对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认定并组织专业测试。测试内容应具有客观性、可操作性、公正性。测试结果经各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将分管教学院领导签字盖章的《武昌首义学院转专业学生考核成绩汇总表》(附件3)、《武昌首义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报送学校教务处审查。
(五)公示及公布。教务处根据各学院上报的学生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按转入专业接收名额确定转入名单并在学校教务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六)学籍异动处理。教务处根据审批通过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在教务系统中进行学籍异动处理。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原则上编入同年级,亦可根据自身情况经个人申请、专业学院审核后降级转入(学习时间不得超过最长学习年限)。
(七)学生到新专业报到。获批转专业的学生到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领取转专业通知单,并按规定时间到转入学院办理转专业报到手续。
第六条 转专业学生成绩、学分及学籍管理
(一)学生转专业后必须按照转入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
(二)学校以学生申请转入专业的培养计划为标准对申请者已修学分情况进行认定。
1.工作程序:转出学院从教务MIS系统中导出学生提交的转专业申请表和学生个人成绩单,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教务处,教务处经分类整理后移交转入学院,转入学院按照专业培养计划要求对转入学生已修的课程、学分进行认定,并进行学籍管理。
2.学生经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学分认定后,其已获学分达不到转入专业应修的学分要求的,按以下两种方式处理:
(1)学生在原专业已修的课程经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学分认定后,未达到转入专业同年级应达到课程要求的学分,但是未达到学籍异动条件的,可以转入同年级学习,并按转入专业的要求补修相应课程。
(2)学生在原专业已修的课程经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学分认定后,未达到转入专业同年级应达到课程要求的学分,且达到学籍异动条件的,不能转入同年级学习,必须转入下一年级继续学习,并按转入专业的要求补修相应课程。
(三)学生在原专业所学课程与转入专业培养计划不一致,但课程名称、教学内容相近,如果学生在原专业已修的课程要求不低于转入专业要求,则成绩有效,其学分按转入专业学分数计。学生已修过的与转入专业培养计划无关的课程可计为公共选修课学分。
(四)转专业学生的课程成绩置换,经转入学院审批同意报教务处后,由教务处负责成绩管理的工作人员在教务MIS系统中统一处理。
第七条 附则
(一)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在正式办理手续前,应参加原专业所在学院的学习和活动,遵守学校纪律,不得无故缺课、离校,否则以违纪和旷课论处。
(二)转专业接受条件和考核方式一经审批备案,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经所在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并书面报告学校分管教学的校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转专业后的学生按转入专业所在年级省发改委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转专业以前的学费仍按原专业收费标准缴纳。
(四)本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实施,原《武昌首义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院教〔2018〕36号)同时废止,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