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22-05-31 | 发布部门: | 人事处 |
| 文 号: | 院人〔2022〕8号 | 文件名称: | 院人〔2022〕8号(关于固定年薪制博士引进与培养管理的补充规定) |
| 主 题 词: | 年薪制博士 引进与培养 管理 补充规定 | 阅读次数: |
院人〔2022〕8号(关于固定年薪制博士引进与培养管理的补充规定)
全校各单位:
自《武昌首义学院博士引进与培养管理规定(暂行)》(院人〔2019〕17号)颁布以来,依据近两年对固定年薪制博士的考核以及座谈情况,兼顾学校职称评审文件中关于教学与科研并重型副教授、教授工作量达标标准,报请校长办公会批准,对原文件中相关条款进行补充规定:
一、每学年教学工作量补充规定
1. 发放超课时费教学工作量标准:
学年度教学工作量超过150学时的固定年薪制博士,按《武昌首义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与课酬发放办法》发放超额工作量课酬,自2021-2022学年度开始实施。鼓励固定年薪制博士积极参与实践教学环节,尤其是承担毕业生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指导工作。
2.新聘或续签固定年薪制合同博士教学工作量减免:
自2022年3月起新聘或续签固定年薪制合同博士按 “每学年承担不低于150学时教学工作量(其中本科课堂学时工作量不低于64学时)” 签订合同。
二、关于固定年薪制博士的科研工作要求:
自2022年3月起新聘或续签固定年薪制合同博士,需要完成科研任务为:“聘期内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一项,或以第一作者在C刊(注:CSSCI、CSCD)及以上刊物上至少发表论文2篇”。原条款“普通核心期刊可以2篇抵1篇C刊”同时废止。
本补充条款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武昌首义学院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