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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06-02 发布部门: 教务处
文    号: 院教〔2022〕20号 文件名称: 院教〔2022〕20号(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事故通报(一))
主 题 词: 2021-2022 学年度 第二学期 教学事故 阅读次数:

院教〔2022〕20号(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事故通报(一))



全校各单位:

艺术设计学院教师陈玲,在2022年5月18日晚上18:30—20:30《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课程考试中,作为监考老师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

根据《武昌首义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院教〔2016〕60号)文,附件一之第一条第六款规定,认定为一般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陈玲通报批评处分,并予以经济处罚100元。


武昌首义学院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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