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武昌首义学院综合信息网!

武昌首义学院综合信息网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学校公文 >> 正文


发文日期: 2022-06-06 发布部门: 教师发展中心
文    号: 院职改办〔2022〕4号 文件名称: 院职改办〔2022〕4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主 题 词: 教师职称 申报评审 条件 阅读次数:

院职改办〔2022〕4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现将《武昌首义学院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武昌首义学院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6日




武昌首义学院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20〕10号),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校教师水平和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符合学校发展目标的教师队伍,根据人社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 本条件适用于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人事关系隶属学校的在岗在职教师及专职辅导员申报职称的评审。

第三条 我校教师职称分为高、中、初三级,其中高级职称设置正高级和副高级。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名称依次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

第四条 我校教师高级职称的申报和评审,按照申报人工作的实际情况划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与社会服务推广型、学生工作型(包含专职辅导员、心理咨询教师、艺术团教师)4种类型。 

第五条 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凡发生《武昌首义学院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院人〔2020〕39号)中所列师德失范行为清单中行为的,三年内取消岗位申报资格。


第二章  分  则

第六条 申报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修养,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

(二)具备教师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按要求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承担教育教学任务,达到学校对各级各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及课堂教学工作量的要求(具体见附件),学年度考核、任期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其中破格人员近两学年内学年度考核必须有一次为优秀。

(三)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四)按规定取得高校教师职业资格。

(五)水平能力测试合格。具体要求按照《武昌首义学院教师、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办法(试行)》(院职改办〔2022〕3号)执行。

(六)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教师,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或支教、扶贫、参加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

(七)晋升副高级职称的教师,须指导过1名及以上青年教师1年及以上,达到学校相关工作要求,并取得较好的效果;晋升正高级职称的教师,须指导过2名及以上青年教师1年及以上,达到学校相关工作要求,并取得较好的效果。

(八)继续教育要求:晋升中级职称的教师近2年、晋升高级职称的教师近5年,应达到每年不少于48学时的继续教育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2/3。

(九)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三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1.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

2.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刑期和处分期未满三年的。

3.发生严重及以上教学事故的,或辅导员发生较大工作事故或严重工作事故的。

4.学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十)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1.经院(部)认定,拒绝承担院(部)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公共事务性工作的。

2.发生一般教学事故的,或辅导员发生一般工作事故的。

3.教师“学生评教成绩”排名在本单位后10%的。

二、学历资历条件

(一)教授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担任副教授职务满5年。

(二)副教授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担任讲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博士学位,且担任讲师职务满2年。

(三)讲师

具备博士学位,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或具备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具备硕士学位,并担任助教职务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担任助教职务满4年。

(四)助教

具备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见习1年期满且考核合格。

三、能力工作业绩条件

(一)教授

1.教学为主型:

(1)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能力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的专业知识,具有突出水平的研究成果和学术造诣,积极推进教学改革与创新。

②治学严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优秀;承担2门及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或专业课的系统讲授工作,教学水平高超;将思想政治教育有效融入教学,效果突出。

③任现职以来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且近五年来获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2次及以上。

(2)主持过具有重要影响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作为主要参与者获得教学类重要奖项;具有发表、出版的有重要影响的教学研究或者教改论文,著作或教科书等代表性成果。任现职以来,业绩与科研成果应同时具备附件中相应级别所对应的要求。

2.教学科研并重型:

(1)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能力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的专业知识,具有突出水平的研究成果和学术造诣。

②治学严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优良;承担2门及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或专业课的系统讲授工作,教学水平高超;将思想政治教育有效融入教学,效果突出。

③任现职以来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且近五年获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1次及以上。

(2)主持过重要教学研究或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参与者获得代表本领域先进水平的奖项;具有发表、出版的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教学研究成果、著作或教科书等代表性成果。任现职以来,业绩与科研成果应同时具备附件中相应级别所对应的要求。

3.科研与服务推广型:

(1)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能力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的专业知识,具有主持和指导科学研究和学术创新的能力,或具有承担重大横向技术研究开发课题、开展技术咨询服务的能力。

②治学严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优良;至少承担1门公共课、基础课或专业课的系统讲授工作,教学水平高超;将思想政治教育有效融入教学,效果突出。

③任现职以来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2)从事科技开发、转化工作以及相关领域的创造、创作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提供政策咨询等方面产生重要的影响力;具有发表、出版的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教学研究成果、著作等代表性成果。任现职以来,业绩与科研成果应同时具备附件中相应级别所对应的要求。

4.学生工作型:

(1)任现职以来,按照教师类别,专业工作能力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学生工作型教师应长期从事相应岗位工作,且至少近5年在学生工作第一线。

a.一线学生教育管理人员指导学生就业和参与组织省(部)级及以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并取得显著效果;认真做好专题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周末晚点名、三早两晚一课堂等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服务育人工作,加强学生班级建设和管理,育人效果显著。

b.心理咨询教师应积极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咨询服务、心理危机干预、学生工作干部心理健康知识培训等工作。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的专业知识,具有突出水平的研究成果和学术造诣,积极推进教学改革与创新;工作经验丰富、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相关方面的研究成绩显著。

c.艺术团教师应积极主动丰富我校师生文化艺术生活,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人文素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在校内艺术训练、汇报演出、校外演出交流、个人及带领学生代表我校参加各项文艺演出及比赛中表现突出,成果显著。

②治学严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优秀;按照教师类别分别承担2门及以上相关课程,教学水平高超;将思想政治教育有效融入教学,在学生培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③任现职以来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近三年未受到校级通报批评。

(2)本人或所带学生团体获得思想政治教育类重要奖项,或主持过具有重要影响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具有发表、出版的有较大影响的教学研究、教改或学生思想教育论文,著作或教科书等代表性成果。任现职以来,业绩与科研成果应同时具备附件中相应级别所对应的要求。

(二)副教授

1.教学为主型:

(1)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能力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的专业知识,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和学术造诣,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创新。

②治学严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教学经验较丰富,教学效果优良;至少承担1门公共课、基础课或专业课的系统讲授工作,教学水平高;将思想政治教育较好融入教学,效果好。

③任现职以来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且近五年获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3次及以上。

(2)主持或参与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获得教学类重要奖项;具有发表、出版的有较大影响的教学研究或者教改论文,著作或教科书等代表性成果。任现职以来,业绩与科研成果应同时具备附件中相应级别所对应的要求。

2.教学科研并重型:

(1)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能力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的专业知识,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和学术造诣。

②治学严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教学经验较丰富,教学效果优良;至少承担1门公共课、基础课或专业课的讲授工作,教学水平高;将思想政治教育较好融入教学过程,效果好。

③任现职以来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且近五年来须获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1次及以上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及以上。

(2)主持过重要教学研究或科研项目,或获得代表本领域较高水平的奖项;具有发表、出版的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教学研究成果、著作或教科书等代表性成果。任现职以来,业绩与科研成果应同时具备附件中相应级别所对应的要求。

3.科研与服务推广型:

(1)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能力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或具有承担大型横向技术研究开发课题、开展技术咨询服务的能力。

②治学严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教学经验较丰富,教学效果优良;至少承担1门公共课、基础课或专业课的系统讲授工作,教学水平高;将思想政治教育较好融入教学过程,效果好。

③任现职以来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2)从事科技开发、转化工作以及相关领域的创造、创作,取得较为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提供政策咨询等方面产生显著的影响力;具有发表、出版的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教学研究成果、著作或教科书等代表性成果。任现职以来,业绩与科研成果应同时具备附件中相应级别所对应的要求。

4.学生工作型:

(1)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能力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学生工作型教师应长期从事相应岗位工作,且至少近5年在学生工作第一线。

a.一线学生教育管理人员在指导学生就业和组织校级及以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方面取得良好的效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育人效果明显。

b.心理咨询教师应积极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咨询服务、心理危机干预、学生工作干部心理健康知识培训等工作;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的专业知识,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和学术造诣;工作经验丰富、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相关方面的研究成绩良好。

c.艺术团教师应积极主动丰富我校师生文化艺术生活,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人文素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在校内艺术训练、汇报演出、校外演出交流、个人及带领学生代表我校参加各项文艺演出及比赛中表现突出,成效明显。

②治学严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教学经验较丰富,教学效果优良;按照教师类别分别承担1门及以上相关课程,教学水平高;将思想政治教育较好融入教学过程,效果好。

③任现职以来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近三年未受到校级通报批评。

(2)本人或所带学生团体获得思想政治教育类重要奖项,或主持过具有较大影响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具有发表、出版的较有影响的教学研究、教改或者学生思想教育论文,著作或教科书等代表性成果。任现职以来,业绩与科研成果应同时具备附件中相应级别所对应的要求。

(三)讲师

1.专业工作能力

(1)具有扎实的本专业知识。

(2)掌握基本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效果良好;承担课程部分或全部内容的讲授工作;将思想政治教育较好融入教学,效果良好。

(3)学生工作型应长期从事相应岗位工作,且至少近2年在学生工作第一线;具备岗位所需基本能力,工作态度端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育人效果良好。

2.具有发表、出版的学术论文、著作或教科书等代表性成果。任现职以来,业绩与科研成果应同时具备附件中相应级别所对应的要求。

(四)助教

1.具有一定的本专业知识。

2.掌握基本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教学态度端正。协助讲授课程部分内容。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教学,在学生培养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

第七条  破格

不具备规定的学历资历,确有真才实学、能力突出、成果显著者,申报高级职称时可以逐级破格。讲师、助教职称不作破格要求。

一、破格申报时,业绩与科研成果应满足以下条件:

所有类型人员应同时满足附件中对应级别条件B要求的代表性成果超现标准一个和条件C要求的代表作超过标准两个(任选一项);

二、达到对应级别条件C要求的代表作超过标准两个,但未达到应级别条件B要求的代表性成果超现标准一个的,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破格:

(一)教授

1.作为海外人才引进回国具有国外博士学位,在所研究的领域中有较大突破,取得的成果已被确认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第一完成人,2位同行教授书面鉴定),回国后继续该领域研究,并有较大进展者。

2.艺术类教师在国家级专业比赛(展演)中获二等奖及以上。

3.体育类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赛事获集体项目前3名或单项比赛冠军。

4.主持重大横向课题,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由科技处进行认定。

5.指导学生获得校重点支持学科竞赛项目国家级一等奖2 项及以上。

6.国家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第一负责人。

7.获得湖北省青年教师授课竞赛一等奖。

(二)副教授

1.具有博士学位,在所从事的该领域中有较大突破,取得的成果已被确认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第一完成人,2位同行教授书面鉴定)。

2.艺术类教师在国家级专业比赛(展演)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在省级专业比赛(展演)中获一等奖及以上。

3.体育类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省级赛事获集体项目前3名或单项比赛冠军。

4.主持重要横向课题,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由科技处进行认定。

5.指导学生获得学校重点支持学科竞赛项目国家级一等奖。

6.获得湖北省青年教师授课竞赛二等奖。

第三章  附 则

第八条  本条件的特定解释:

一、本条件中所规定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取得国(境)外的学历,须提供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认证材料。对于国家实施学位制度(1981年)前全日制普通院校大学本科毕业者,在晋升教师职称时可按具有学士学位对待。

二、国家级教科研项目(课题),是指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主管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课题)。省级教科研项目(课题),是指省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主管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及省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课题)。还在研究中的项目(课题)须附立项报告,已经结项的项目(课题)须附鉴定、结项证书。

三、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是指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一流本科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六卓越一拔尖计划”、教学团队、基层教学组织、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双语示范教学课程等;省(部)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是指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一流本科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项目、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项目、教学团队、基层教学组织、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双语示范教学课程、重点学科、实习实训基地等。

对于省教育厅及以上主管部门明确建设期为五年及以上的质量工程项目,通过学校组织的中期考核,视为评审条件中完成该项目。

四、国家级、省(部)级获奖成果的统计仅限于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和教学(教材)成果奖。奖励以正式文件和获奖证书为准。成果的获奖者是指等级额定获奖人员,须附获奖证书。

五、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国家级奖励或省部奖励的统计仅限于教务处每年下发的《关于公布年度学科竞赛立项项目的通知》上所列的学科竞赛项目,其中晋升正高级职称的教师仅统计重点学科项目。奖励以正式文件和获奖证书为准,获奖证书上应有指导教师姓名及排名。

六、体育类“国家级赛事”、“省级赛事”:“国家级赛事”是指全国运动会、全国城市运动会、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以及由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举办的全国性单项体育比赛(包括国家大体协举办的单项体育比赛);“省级赛事”是指全省运动会、全省大学生运动会以及由省体育局、教育厅举办的全省性单项体育比赛(包括全省大体协举办的单项体育比赛)。

七、艺术类国家级专业比赛(展演)、省级专业比赛(展演)是指由国家、省教育、宣传、文化艺术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高水平专业比赛、展览,或是由中国文联、省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国家级、省级电视台等单位举办并经相关同行公认的有较高社会影响的专业比赛、展览。

八、学术著作、论文的要求:

“学术著作”是指公开出版(有ISBN书号)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著、译著(不含编著、主编著作)或教材、艺术专业作品集、音乐及舞蹈展演光盘(独著、主编或第一作者),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学术专著”指个人独著(不含个人编著、两人合著等),副教授专著一般不少于10万字(教授应不少于15万字)。“学术著作”指两人及以上合著(不含编著),副教授执笔字数一般不少于8万字(教授应不少于12万字);编著、译著、教材,副教授执笔字数一般不少于10万字(教授应不少于15万字),以封面、版权页署名以及前言或后记中明确说明为准。

“学术论文”是指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有ISSN或CN刊号)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论文(独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最少包括2个版面或不少于3000字。作为晋升职称成果申报的学术论文,如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同为本校人员的,仅限其中一人使用。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普通期刊的增刊、特刊、专刊、论文集等形式的刊物。

九、本条件中,高水平期刊论文包括:南京大学社会科学评价中心发布的中文社会科学索引(以下简称CSSCI);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与中国学术期刊电子杂志社联合开发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以下简称CSCD);北京大学图书馆编印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核心期刊表)和被SCI、SSCI、A&HCI及EI源刊检索的论文。高水平学术会议论文以我校图书馆统一出具的检索报告为准,无检索报告的,视为普通期刊论文。评审正高级职称的,在高水平期刊发表的论文中原则上须有中文论文。

十、本条件中继续教育学时包括: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参加远程教育;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符合学校规定的其他方式。

十一、本文中所列条件必须是以武昌首义学院为第一承担单位或第一完成单位(申报人进校后)。

十二、在计算教科研成果时,采取“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在申报职称时,申报人择优选取本人教科研水平成果的代表作进行申报,所填写的各类教科研项目、获奖及论文等成果数量,均不得超过本文件规定数量的1.5倍。

第九条  “双肩挑”人员教学工作量不得低于科研与服务推广型的条件;公共基础课(指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大学英语教研室、基础科学部的教师)教师的科研条件可适当放宽,但科研成果数量不得低于同类专业课教师正常评审条件的2/3。

第十条   对学校引进的急缺优秀高层次人才和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实施高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政策,指标单列,单独评审认定。

第十一条  本评审条件由武昌首义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科研相关条款由科技处负责认定及解释,教学教研相关条款由教务处负责认定及解释,学生工作型相关条款由学生处负责认定及解释。

第十二条 本评审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武昌首义学院申报教师职称业绩与科研成果要求(表1:教授、表2:副教授、表3:讲师)


全文下载(仅供校内):院职改办〔2022〕4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