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22-06-09 | 发布部门: | 教务处 |
| 文 号: | 院教〔2022〕26号 | 文件名称: | 院教〔2022〕26号(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事故通报(二)) |
| 主 题 词: | 2021-2022 学年度 第二学期 教学事故 | 阅读次数: |
院教〔2022〕26号(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事故通报(二))
全校各单位: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赵立,2022年6月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社会实践》课程,作为课程任课教师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课堂。
根据《武昌首义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院教〔2016〕60号)文,附件一之第一条第十款规定,认定为一般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赵立通报批评处分,并予以经济处罚100元。
武昌首义学院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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