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22-07-22 | 发布部门: | 教务处 |
| 文 号: | 院教〔2022〕36号 | 文件名称: | 院教〔2022〕36号(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事故通报(四)) |
| 主 题 词: | 教学 事故 通报 | 阅读次数: |
院教〔2022〕36号(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事故通报(四))
全校各单位:
外国语学院秦琼莉,2022年5月28日晚《大学英语4》课程考试,作为监考教师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
根据《武昌首义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院教〔2016〕60号)文,附件一之第二条第八款款规定,认定为严重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秦琼莉警告处分,并予以经济处罚600元。
武昌首义学院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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