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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10-14 发布部门: 监评中心
文    号: 院监评〔2022〕34号 文件名称: 院监评〔2022〕34号(关于公布武昌首义学院第二届院(部)级教学督导名单的通知)
主 题 词: 武昌首义学院 第二届 院(部)级 教学督导名单 阅读次数:

院监评〔2022〕34号(关于公布武昌首义学院第二届院(部)级教学督导名单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武昌首义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院监评〔2020〕15号)的相关规定,学校于本学期初启动武昌首义学院第二届院(部)级教学督导换届推选工作。经各教学单位推荐、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资格审查,学校批准聘用石嘉顺等院(部)级教学督导39人,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教学单位

教学督导(39人)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石嘉顺、罗旋、彭文艺、定会、刘丽、易志刚(6人)

机电与自动化学院

石从继、周志鹏、卢丽君、徐春燕、赵燕(5人)

城市建设学院

杨旗、贺瑶瑶、李慎瑰、肖江蓉、胡高茜(5人)

外国语学院

张曼妮、郑碧君、左娟(3人)

经济管理学院

罗远洲、常艳、鲍晓、郭福珍(4人)

新闻与文法学院

戚莹、陈永蓉、郑传洋、杨娟(4人)

艺术设计学院

徐伟、喻蓉、李涛、秦杨(4人)

基础科学部

龙松、刘大鹏、周弘、朱永亮、阎国辉(5人)

马克思主义学院

韩培、朱曼、苏婕(3人)

院(部)级教学督导在学院(部)分管教学的负责人领导下组织开展教学督导工作,同时接受学校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校级教学督导组的指导。学校每学年对各教学单位督导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单位教学督导工作机制、运行效果以及院(部)级督导个人工作完成质量及效果。各教学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教学实际及重点工作,科学组织并合理安排督导工作内容。

院(部)级教学督导工作职责详见《武昌首义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院监评〔2020〕15号)。希望各院(部)级教学督导能够在聘期内积极完成各项工作职责,为加强质量监控、提升教学质量贡献提供支持和保障。


武昌首义学院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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