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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06-03 发布部门: 人事处
文    号: 院人〔2021〕13号 文件名称: 院人〔2021〕13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外聘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主 题 词: 2021 13 印发 武昌 学院 教师 聘任 管理办法 的通知 阅读次数:

院人〔2021〕13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外聘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现将《武昌首义学院外聘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武昌首义学院

      202163


 武昌首义学院外聘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外聘教师的聘任与管理,更好地利用优质资源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构建一支数量适中、相对稳定、素质优良的外聘教师队伍,特制订本办法。

一、外聘教师的类型

外聘教师分为教学型、教学科研型和特聘专家三种。

1.教学型外聘教师的工作内容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承担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任务;二是完成教学单位安排的教科研活动、专业建设、学生学科竞赛指导、青年教师培养、校企合作、校际交流等其他任务。

2.教学科研型外聘教师的工作内容由科研任务和教学任务两部分组成。需在聘期内发表高水平论文或主持教科研项目(以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同时承担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任务。

3.特聘专家的工作内容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作为学术带头人开展学术工作及指导青年教师培养工作,二是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

二、教学型外聘教师的聘任与管理

(一)聘任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能够践行“三全育人”理念,竭诚为学校立德树人服务。

2.教学业绩良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任职资格或三年及以上工作实践经历,且专业学历和工作任职与拟承担的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等教学任务具有专业相关性。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4.对于不满足学历或职称条件,但具有熟练的专业技能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的行业、企业专业人才,如教学单位认定确需聘任,应提交申请报告,详细说明聘任理由,同时提供相关行业的执业证书等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5.身心健康,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二)聘任程序

1.按需聘用。各教学单位依据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教学工作量和师资结构需求,制订聘请外聘教师计划,计划报人事处、教务处审核,经学校批准后实施。外聘教师承担的教学任务为每学年不少于64学时(或折算64工作量)。

2.对具有高校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来自普通高校者,或对具有中级职称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免试讲;校企项目合作企业来校任教教师,及拟聘符合第4条聘任条件的教师,须进行试讲,试讲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及企业、行业专家共同参与,教学单位专文提交申请报告(含试讲结果)。

3.各教学单位将通过初审及试讲的拟新聘外聘教师的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校企合作项目协议书等)报人事处,由人事处、教务处、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公室共同审核;拟续聘的,经考核合格可提出续聘申请。

4.各教学单位与已通过审核、确定聘用的外聘教师签订聘用协议。为保持外聘教师队伍相对稳定,各教学单位对外聘教师的协议聘用期限原则上一个聘期定为2-3年。

学校授权各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学校代表(甲方)在协议上签字。《聘用协议》(一份)由教学单位交人事处备案。

5.对教学单位未按程序自行聘请的教师,学校可拒付课酬,并向相关教学单位追责。

(三)日常管理

1.各教学单位负责外聘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开课前应根据学校总体教学任务安排,向外聘教师明确教学任务与教学要求;明确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内容,积极引导、安排外聘教师参与各项教学、科研等活动,创新外聘教师工作评价模式,充分发挥外聘教师队伍的作用。

2. 教务处、监评中心应加强对外聘教师教学过程的管理,将其教学效果纳入学校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促进外聘教师不断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3.人事处负责外聘教师的合同管理及对教学单位与外聘教师安排的其他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核查。

4.建立外聘教师档案。外聘教师信息档案由人事处和教学单位共同管理,包括:教学型外聘教师资格登记表,外聘教师聘用协议书,外聘教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最高学位证、最后学历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行业执业证书、工作证等证书(件)复印件以及外聘教师考核、评价材料等。

5.各教学单位应建立外聘教师资源库,注重建立一支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相对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

(四)考核

1.教学单位依据学校管理规定对外聘教师的两部分工作内容进行考核评价。一是对外聘教师的师德师风及教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二是评价外聘教师其他工作内容完成度,并进行工作量总体折算。学年度末提交教学型外聘教师的考核表、其他工作量评价表、外聘教师学年度考核汇总表等。

2.协议期在一学年(含)以内的,按协议期考核;协议期超过一学年的,按学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与解聘的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聘用或续聘。

3.对外聘教师的管理纳入各教学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年度考核范围,作为教学单位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

(五)辞聘、解聘

外聘教师在受聘期内,应严格遵守我校各项教学规范,教学期间确实由于不可抗拒原因不能坚持教学的,应提前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书面辞聘申请。

在聘期内,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解聘。

1.违反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中的“六条禁令”、《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的高校教师七条“师德红线”;

2.违反《武昌首义学院师德规范》,出现师德失范行为;

3.出现重大教学事故;

4.教学效果差、学生意见大,教学难以进行;

5.因违法受到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行政责任的;

6.学年度考核不合格;

7.其他严重影响教学秩序的行为。

对于辞聘或解聘的外聘教师,教学单位应及时上报人事处、教务处,同时在人事系统中录入、更新外聘教师基本信息。

(六)待遇

教学型外聘教师的教学工作实行课时酬金制,其他工作任务由教学单位根据完成情况对表现突出者给予相应奖励。

三、教学科研型外聘教师的聘任与管理

(一)聘任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能够践行“三全育人”理念,竭诚为学校立德树人服务。

2.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博士学位,或取得硕士学位且拥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3.学科专业方向符合学校用人单位需求,具有较强的高校教学或科技创新、学术研究实践能力,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过比较突出的业绩。

4.身心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内。

(二)工作职责与待遇

1.工作职责

完成以下第(1)条,并完成第(2)、(3)条中的一条:

1)每学年承担不少于64学时的教学任务(其中课堂教学不少于24学时),且至少每两周参加一次所属教学单位(系、室或课程组)组织的教研活动,为改进本单位教学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2)两年内以武昌首义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SSCI、A&HCI、EI源刊、CSSCI、CSCD或北大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累计到账经费文科达15万元、理科达30万元。

3)三年内以武昌首义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累计到账经费文科达20万元、理科达40万元。

2.待遇

教学科研型高层次人才按照职称级别享受相应薪资待遇:

教授可享受年薪40000元。每月按3000元发放,剩余部分在协议年度末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注:自协议生效日起计时满一年为一个协议年度,若协议期为3年,则有3个协议年度。)

副教授可享受年薪35000元,每月按2500元发放,剩余部分在协议年度末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

讲师或尚未取得职称的博士可享受年薪30000元,每月按2000元发放,剩余部分在协议年度末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

如科研成果有超额,可按学校科技处相关奖励办法给予奖励。(所有给予奖励的科研成果须以武昌首义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且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三)聘任程序与管理、考核

1.聘用资质考查与审核。每学年度拟聘用的教学科研型外聘教师由用人单位申报计划,由人事处汇总并报学校批准后进行公开招聘。用人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的考查,人事处负责对拟聘人员的各类证件进行审核。《教学科研型外聘教师聘用审批表》详见附件3。

2.为保持学校教师队伍相对稳定,对教学科研型外聘教师的聘用期限,原则上一个聘期定为2-3年。

3.协议年度与协议期满绩效考核。对已聘用的教学科研型外聘教师须进行协议年度和协议期满考核。考核由所属教学单位牵头组织,考核结果报学校审批,考核结果作为薪资发放的重要依据。对考核未达到协议要求者,其薪资发放在《协议书》中视情另行约定。《教学科研型外聘教师绩效考核表》详见附件4。

4.续聘与解聘。聘用协议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本着双方平等自愿原则可以续聘;对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将不再续聘。对协议期未满主动提出解聘者,学校将按协议约定要求其退回部分薪资或缴纳相应违约金;对协议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师德师风和校纪校规者,学校将按制度予以查处,情节严重者依法予以解聘,并视情追缴部分薪资。

四、特聘专家的聘任与管理

(一)聘任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能够践行“三全育人”理念,竭诚为学校立德树人服务。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在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世界一流学科(含A、B类)任职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学科专业方向符合学校用人单位需求,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过突出的成绩,有一定的知名度;具有较为丰富的引领学科专业建设发展的经验。

4.身心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内(特殊情况不超过60周岁)。

(二)工作职责与待遇

1.工作职责

1)指导所属教学单位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一流课程建设、科学研究、教学改革等方面的工作,每学年举办1-2次学术讲座或研讨活动。

2)根据协议担任专业或课程建设的学术带头人。

3)承担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指导中青年骨干教师开展科研、教研项目申报、技术创新开发和高质量学术论文撰写等工作。

4)积极协助推动我校与相关高校、行业的交流与合作,在教学实践基地建设、科研平台建设上疏通渠道并取得实际成效。

5)每学年承担不少于32学时的教学任务。

6)与所属教学单位协议约定的其他任务。

2.特聘专家的待遇实行弹性协议制,根据受聘人的聘任条件及工作任务,按照协议规定享受相应的薪资待遇。

(三)聘任程序与管理、考核

特聘专家的聘任程序、日常管理与考核等工作参照教学科研型外聘教师的聘任与管理办法执行。

《特聘专家聘用审批表》详见附件5。

《特聘专家绩效考核表》详见附件6。

五、附则

1.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武昌首义学院协议制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院人〔2020〕6号)同时废止。

2.本办法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武昌首义学院教学型外聘教师登记表

2.武昌首义学院教学型外聘教师考核表

3.教学科研型外聘教师聘用审批表

4.教学科研型外聘教师绩效考核表

5.特聘专家聘用审批表

6.特聘专家绩效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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