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院系级工作考核小组核查系部支撑材料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30 发布者:白瑜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各教学单位:
经学校院系级工作考核小组研究,决定于2016年7月4日至5日开展院(系)部考核检查工作,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安排做好支撑材料准备工作。
时间 |
7月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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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组 |
一组 |
二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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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4号楼一楼会议室 |
城市建设学院 215会议室 |
新闻与法学学院 五楼会议室 |
经济管理学院 一号楼201会议室(教务、人事、设备等资料) 二号楼205室(学工、组织部、安全资料) |
机电与自动化学院 二楼会议室 |
基础科学部 二楼会议室 |
外语系 语音楼205室 |
艺术设计学院 19号楼102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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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电子教学基地 语音楼102会议室 |
思想政治理论课部 一楼11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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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主持人:周进 联系人:朱勤超 电话:18986100007 二组主持人:李桂兰 联系人:白瑜 电话:18995638007 各职能部门分组情况详见附件; 各院(系、部)办公室主任为院(系、部)具体工作联系人。 2015-2016学年度教学单位年度考核检查工作注意事项 一、对各观测点考核等级结果需填写A、B或不合格。 二、各职能部门根据本部门的观测点,统一指标达标要求,标准保持一致,对各项目栏的填写应简洁、严谨,注重突出观测点的特色,指出存在的问题。 三、对支撑材料的检查,应坚持以下标准: 1.所有项目都必须有支撑材料,没有者需注明。 2.支撑材料要与考核指标体系要求相对应,不能“文不对题”。 3.支撑材料内容应能起到支撑作用。 4.支撑材料按三级指标分类归档,要明确每一份材料用于支撑三级指标哪项具体内容。 四、各部门对不达标观测点应在检查过程中及时与被检查单位相关人员沟通,做好详细记录及签字。 五、各部门在7月5日12:00点之前提交各部门对院(系、部)考核意见,纸质(盖章并负责人签字)和电子档交至校办白瑜处。 六、7月5日,校办秘书科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并提交学校院(系)级工作考核小组核查考核结果。 学校办公室 2016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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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5-2016学年度教学单位年度考核分组名单
单位 |
第一组 |
第二组 |
学生处 |
李雪 |
高霞 |
团委 |
罗萍 |
汤卓然 |
保卫处 |
罗凌峰 |
王福革 |
招就处 |
宋平 |
乔松 |
信息技术中心 |
杨蕴坚 |
马云亮 |
图书馆 |
詹萌、魏家涛 |
李春媚、段莉虹 |
组织部 |
庞声铎、郑宇 |
万琼 |
宣传部 |
赵颖 |
代扬 |
设备处 |
陈晓莉 |
罗翔 |
档案馆 |
江国富 |
江国富 |
人事处 |
刘霞 |
谢徽 |
财务处 |
赵健君 |
郭剑 |
总务处 |
陆洪、宋文平 |
许发胜、白新莉 |
科研处、学科办 |
胡容玲 |
韩汉 |
教务处 |
冯涛 |
冯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