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1 发布者:王群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全校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7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建立健全教学质量常态监控机制和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制度,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时限和方法
2017年度数据采集工作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具体数据采集时点以附件标注内容为准。
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沿用在线填报方式,学校办公室将给相关职能部门分配账号和密码登陆“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网址:http://udb.heec.edu.cn),查阅下载填报表格及内涵,填报以此为参考。
二、工作进度安排
分阶段目标 |
时间 |
工作内容 |
分散数据采集 |
9月11日 |
数据采集工作启动 |
9月15日前 |
各教学单位对外聘教师信息进行删减增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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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前 |
人事处汇总审核外聘教师信息(如汇总数据需要调整,后续工作顺延一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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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前 |
各教学单位制作课表,填写各教学信息统计表,交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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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前 |
教务处汇总教学主要信息表,完成人才培养、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版块和学科专业版块部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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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数据采集 |
9月30日前 |
人事处完成核对的专任教师信息和需要采集的教师培训获奖等相关信息 |
校办完成学校财务、图书、设备、房产土地、组织设置、招生就业、党团社团等信息的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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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前 |
人事处、教务处、学科办、校团委、校办完成数据上传、提交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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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上报 |
10月27日前 |
校办完成对所有提交审查信息汇总后,报校领导审批 |
10月31日前 |
校办完成上报 |
三、相关工作要求和说明
1.各单位严格按照教育部评估中心发布的表格样式及内涵说明采集数据。
2.需要在线填报数据的单位(教务处、学科办、人事处、校团委、校办)根据校办分配的账号、密码,下学期开学后登陆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在线填报信息后,在线提交审核。
3.不需要在线填报数据的单位(学生处、设备处、招就处、财务处、图书馆、信息技术中心、总务处),根据校办分发的纸质表格填报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相关数据。
4.请各单位做好相应数据的原始台账和支撑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
学校办公室
2017年9月11日